br />
一把刃长二十里迷左右的剑。
保存得相当完好,从剑鞘中拔出后,出现了湿润质感的青黑刀刃。
健宇莫吹了声口哨。
“从色泽来看,应该是魔法剑吧。虽然感觉有点太短了。”
钛坦看着刀刃入了迷。
“唔嗯,果然是要这吧。钛坦,属于你的份就选这个了么?”
“哎?我的份?什么意思?”
健宇莫吃了一惊。
“原来不知道冒险法啊?”
冒险法是个俗称。
对于埋藏的物品,原则上来说按照失物法的特例进行处置。这个特例便被称作冒险法。
在未发现的且危险的地区发现的埋藏物品,若明显有文化财产价值时,除非有其正当所有人或是法令中规定的禁止持有的危险物品,拾取人拥有取得其所有权的第一权力。
虽然这种说法有点不太严谨,总之呢,所谓第一权力呢,因为全部都被拿走了有点不太好,所以只承认拥有其中一部分。
第一权力能适用到何种地步,需要依据情况进行判断。
比如说,在埋藏物品中有魔法剑以及除此之外的物品,因为冒险者一般会想要魔法剑,所以这是允许的。
但是其他没有实用性的物品,若被随意卖出去的话不但会造成文化财产的损失,还有可能把魔法术流出至国外,因此最好交给国家或者研究部门。
这是个对冒险者有利的例外法案。这也是必然的,因为这是他们曾经为了保护自己权利拼命努力获得的结果,是胜利的果实。
“总之呢,找到财宝后,可以拿走最实用的一件。”
“但是其他东西就要由我们来保管了。如若可能,也希望能进行下登录与研究。”
“这肯定没问题。倒不如说,我并不需要什么……”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健宇莫紧紧抓住了钛坦的肩膀。
“钛坦,假如把那把魔剑拿到合适的地方,你觉得能值多少钱?”
钛坦突然扭过头去望着健宇莫。
“能,能值多少?”
“也就一万円吧。”
斯特罗伯开玩笑道。
“别信了,钛坦。差了两位数。”
“就算我也能知道是假的……”
就算半闭着眼朝着他俩望过去,斯特罗伯也还是做出了一副不知情的表情。
“这样啊,两位数……”
“虽然要卖凭借冒险法取得的物品的话,需要很多复杂的手续,不过至少是能办到的。”
“或者说,如果无论如何都要卖的话,我们会买下的。”
钛坦把进行着过于实际的对话的了两人凉到了一边,再次仔细观察魔剑的光辉。
从剑鞘中拔出之后,闻到了些许水的味道。
不断散发着不可思议的光芒,比钛坦所知的任何刀具都要轻盈。
至于锋利程度,根本用不着去试,凭感觉就能知晓,必定是无比锐利。
现在也觉得,去冒险什么的简直是开玩笑,成为骑士在宫廷工作才是真心。但是呢,在别处,也有想把这把剑置于身旁这种强烈又并不矛盾的想法。
与众不同的青黑剑身刺破悠久的历史长河来到了钛坦身边。
想要。
钛坦的童心蠢蠢欲动。
就像是沉溺于冒险传说的孩提时代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