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寂,这声巨响听上去撼动了墙壁与天花板,吓得我胆战心惊。然而我没有停手,就这么掀开了棺盖,并成功一声不响地把棺盖放在了草席上。
棺中的人露了面貌。透窗而来的光线十分微弱,棺木中萦绕着浓郁的黑暗,但纯白的装束与肌肤依然模糊地勾勒出她的轮廓。我终于得以亲眼确认,在那里躺着的,毫无疑问是公原幸。
之所以我会感到与生前的印象有难以言喻的区别,不单因为这是遗容,还有经过了化妆的因素吧。专业人士经手的化妆毕竟不一样。与平时不同,她看上去理性而有大人味。她的容貌依然摆在哪里都不逊色。可遗照怎么就成这幅样子了呢?要是能拍下她漂亮的一面该多好啊。
明白了这是幸,我的心情又傻傻地沉重了起来。心里明明再清楚不过了,没想到实际看见尸体还会产生这样的情感。怎么想都应该是精神上的问题,可我真正感受到的,却是像待在氧气稀薄之处一样的窒息感。人类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唉,没办法。距最后一次见面已经过了大约两个星期,没想到居然会以这种形式再会。谁不都是如此吗?一如既往地分别后,肯定以为能一如既往地再见面。然而我很清楚,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我深深叹了口闷在胸中的气。开始着手下一项工作。
双臂探入棺中,右手撑着她的后背,左手架到大腿内侧。脸一凑近她胸口,我就闻到了尸体中飘出的香水的甜味。起初我还觉得挺会打扮,但很快便意识到这是为了遮盖遗体的恶臭。
随后,我屏住气,抬起了幸冰冷的身体。缺乏运动的腰和手臂开始悲鸣,但她的身体比我预想中要轻,抬起来时用力过猛,这股劲头反而使我失去了平衡。我踉跄着倒退了一步,脚下传来了沙沙的响声。
转头看去,黑色的念珠掉在了草席上。是戴在幸的手腕上的吧。我摆着一副高难度的姿势,试图用脚尖勾过来拾起它。转念一想,这玩意根本用不着嘛。天哪,我果然有些不冷静了。
再次整好姿势,我离开了房间。想必明天第一个进这间屋子的人会吓一大跳,闹出骚动吧。想到这,我有点过意不去,让人担惊受怕可不是我的本意。
话说回来,遗体软绵绵的,很难抱住。虽然听说过死后僵硬这回事,但她看来早已软化了。走起路时她脑袋晃个不停,我有些不忍心看,再瞧另一边,赤裸的脚尖也同样在摇摆。结果我只得盯着面前与脚下,小心翼翼地前行。
偷的过程中没什么感觉,而到离开的时候,恐惧便从背后袭上了身。我害怕得想跑,但又不能。强忍着慌乱,我套上鞋子,走出了玄关,室外的空气十分寒冷。
风也好像变强了,呼啸着刮痛我的皮肤。可见范围内没有人的身影。
车放在隔了一条街的停车场中。要是停在集会场跟前,下手过程中会令人起疑,所以停到了略有距离的地方。现在想来根本不用在乎这些,直接放到大门口才好。
要是被人发现就完蛋了。我慌得要命,最后还是跑了起来。承受着两个人的体重,每一步都很沉,膝盖也在不停颤抖,即便如此我仍在奔跑。终于偷出来了!心中泛起一阵感慨。
对了,这幅场景我在哪里见到过。有一部电影就是这样,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是美国新好莱坞电影的代表作之一。情节虽然已经记不清了,唯独最后一幕我却记忆犹新。
那是主人公将正准备结婚的新娘从教堂夺走的场景。与现在的我不正十分相似吗?幸也和那位新娘一样穿着白礼服。区别只有时间不是白天而是黑夜,场所不是婚礼教堂而是葬礼会场,以及女主人公已经断气了这三点而已。小问题,微不足道。说起来当时霍夫曼“伊莱恩!伊莱恩!”地,用逼真的演技叫喊来着?可以的话我也想这么大叫,但她活着的时候我都没那么大声地呼喊过她的名字,真是惭愧。
话说回来,这么冷的天里抱着一个人跑步简直难如登天。距离没多远,而到达车旁时我已经濒临缺氧,快要失去意识。呼出的白气遮蔽了眼睛,心脏像敲警钟一样怦怦直跳,甚至有些头疼。
但我可不能在这儿悠闲地休息。我克制着,不能被慌张乱了手脚,打开车门,把幸的身体头朝对面塞进了后座。这时,我注意到她鼻子和耳朵里填着白棉。啊,说起来尸体里都像这样有填充物的。我本打算把它揪出来,考虑到可能有什么意义,还是停手了。
她的腿伸出了车门,于是我给她摆成抱着膝盖的姿势,结果弄乱了裙摆,膝盖和大腿都露了出来。我想就这么盖上毯子算了,可还是于心不忍,最终整好了裙子,顺便把头发乱了的地方也理顺之后,才盖上了黄褐色的毛毯。
我本打算把她藏匿起来,可这下子关上门从窗外看去,怎么瞧这模样依然都是一个人在蜷缩着。不,说不定是有先入之见才会看成这幅样子,然而试着以毫不知情的人的角度看去,印象上也并没有多大差别。
唉,没办法了。只好祈祷到家之前别被人窥见。沿原路的话应该碰不上盘查,能顺利回去吧。这么短的时间里要是情况有变,那可真倒霉到家了。到时候就朝着警察放声大笑吓唬他好了。运气要是这般与我为敌的话,做什么都无济于事了。
我坐在驾驶席上,进行最后的确认。没什么忘记的东西吧?尽管对现在的自己没有半点信心,但应该是没有遗忘了的,也没被人发现。看了看表,从到这儿下车以来还不到二十分钟。作为初犯来说还算干得漂亮吧。话虽如此,我又没有以后当小偷的打算。这么惊心动魄的事,我可受不了第二次。
差不多准备出发吧。实际上比起被盘查的抓住,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要高得多。我平常不开车,自从春天那次和师傅两人去医院以来就没开过了吧?打那之后师傅好像也没再说过让我开。我没有驾驶的才能,况且也不喜欢。等这事告一段落,我可再也不想碰车了。
发动起引擎,空调便开始吹暖风,我赶忙摁掉了空调开关。热量对尸体可不好,会害她腐烂的。
一小时后,车开到了家旁。由于要避开人多的大道,绕了远路,比起走直线多花了些时间。期间我一直很紧张,浑身僵硬,腋下渗出了讨厌的汗水。
这附近道路狭窄,到处都在施工填补沥青。尽管我已经降低了速度,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