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的大道上。不可思议的是,川流不息的马蹄和车轮在石板路上奏出的二重唱让人心旷神怡,更为人们的谈笑风生增添了一份色彩。街上既有载歌载舞的歌姬和诗人,也有全副武装的佣兵集团,当然也有在市场里排着队挑选水果的良家妇女。
一眼看上去是一派祥和的景象,但是——
“号外号外!佛瑞斯河又发现尸体了!这已经是第三具了!”
只见一位戴着帽子看上去像是记者的年轻人正拿着印刷的报纸大声叫卖。好奇的人们蜂拥而至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吉赛尔也因为好奇驻足观看,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只见有谁把看完的报纸随手扔在了地上,吉赛尔就捡了起来。由于活字印刷术才刚刚诞生,所以用纸也极其粗劣,印在上面的字也极难辨认。吉赛尔好不容易才看懂。
“威胁众人的恶魔信奉者的暴行!惊现第三具尸体!”
好像是说在佛瑞斯河再次发现了尸体。每一具尸体都已经死亡十天以上了,目前只知道都是年轻女性,但是身份不明。也就是说,这次的无名女尸也和前两次一样惨不忍睹——尸体的头部被整个烧焦了。这种残杀暴行如今让王都的人们非常不安。从这种惨绝人寰的杀害方式来看,就可以肯定凶手就是恶魔信奉者了,一些吟游诗人直接将他们称为“狂热者”。而我们那群可靠的警卫正日以继夜地追踪犯下如此暴行的“狂热者”的真面目,不过仍旧毫无头绪,广大平民百姓上缴的血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
“‘狂热者’吗……”
在河里捞出尸体这种事其实并不稀罕。不过,头部烧焦的尸体就很诡异了,而且这很容易吸引记者和群众们的注意力。
“而且,警卫们无论怎么努力都抓不到——”
吉赛尔小声低喃,同时将报纸塞入怀中。
然后再次前进。
少年的目的地是毗邻王都中央广场的一条街道上的酒馆。
这家酒馆名为“金狮子亭”。
不对,准确来说这里并不是酒馆。
这里是菲·利最富盛名的冒险者巢穴。
吉赛尔停下脚步,抬头看着这座用厚重石材堆砌而成的建筑。
还可以听到从酒馆内漏出的喧嚣和活力。随着酒馆内久久无法平息的骚动,名匠打造的镀上一层淡金的狮子看板也在微微晃动。
少年做好了心理准备,推开了大门。
这扇用槲树制成的大门非常沉重,好像在拒绝吉赛尔入内。
一推开门,男人们的野蛮嗓音和女人们的娇媚笑声便灌入了耳中,吉赛尔承受着这股令人窒息的活力踏进了“金狮子亭”。
恐怕本来就设计成不透光的吧,这座坚固的建筑物内有些昏暗,不过那些强大的战士所迸发出的锐利杀气仍能不断刺痛着吉赛尔的脸颊。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里可是菲·利顶尖的豪杰们聚集的场所,可以说这里就是追求危险和名誉的饿狼们的巢穴。
总觉得自己好像误闯了一个错误的世界。
紧接着,便有几人的视线扫向了吉赛尔。这些视线中既有估价的视线,也有期待着未知冒险的好奇视线。吉赛尔故作镇定,走向酒馆深处的吧台。
吧台那里站着一位默默擦拭杯子的光头壮年男性。恐怕他就是“金狮子亭”的店主吧,吉赛尔如此判断,并向他打招呼。
“那个——”
“哦哦,这位小姐,请问,您有什么委托吗?”
不过,回答吉赛尔的并不是店主,而是在吧台独饮啤酒的巨汉。
巨汉脸上有几道伤痕,一看这位好汉就知道他是身经百战的战士。他的身高将近两米,如果再长出锐利的角的话,那么简直就跟岩角妖精如出一辙了。
“那、那个……”
吉赛尔看向巨汉,露出了有些僵硬的笑脸。
吉赛尔已经习惯别人叫自己“小姐”了。不过,吉赛尔已经在十五岁成年,并且又过了两年了。如今无论是长相还是骨骼,都应该有点男人气了,所以被这么称呼还是会消沉的——
“那个,抱歉,我并不是来提出委托的……”
吉赛尔承受着压力回答,巨汉饶有兴致地眯细了眼睛。
接下来要说的话是需要决心和勇气的。吉赛尔满头大汗,深吸一口气说道。
“我……我、我想成为你们的伙伴,我来这里是想成为冒险者的。”
一瞬间,店内一片寂静——
顿了一拍,酒馆里的男人们都笑了出来。
“喂喂喂!”
“竟、竟然说想成为‘金狮子亭’的冒险者!这、这家伙真是……”
聚集在周围的男人们手拿酒杯咧开嘴哄堂大笑。
“喂喂,这位小姐,梦话请到广场说去。在那里上演壮大的冒险谭或者叙情诗之类的东西,还能赚个盆满钵满呢!”
凑到眼前的巨汉豪爽地呼出了酒气。
吉赛尔挥手驱散酒气,有些生气地说。
“不好意思,我不是小姐,是男人。”
听到这句话,男人们面面相觑。
结果哄笑声比刚才更大了,整个酒馆都为之震颤。
“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