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小光是仙女棒

  喷,刚才是谁亲了我?

  意识宛如白昼里朦胧不清的月亮轮廓。思绪一片混沌,像是逐渐溶化在炼乳中的细碎刨冰一般。我难以抵挡甜美的睡眠诱惑,尽管如此,我仍没有完全睡著。熬夜的尽头是,清晨四点。明明刚才还生龙活虎地打著麻将,现在却因为腰痛而躺在沙发上,真是失策。我没刷牙也还没卸妆,虽然想洗个澡去睡觉了,但毕竟我是主人,小光和风人也都还在;于是我紧紧抓住脑海中一个个飘过的不该睡的理由,反覆在静静昏睡与三分清醒之间摆荡。但此刻,睡意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人亲了我。我想著。

  「是谁?」我瞬间想著。但小光是女生,所以一定是风人了。一定是明明很帅、却不知为何一脸处男样的风人。忽然间,厕所门被谁推开,有人从里头出来,室内的空气也彷佛被扰动了似的。大概是小光吧。一阵风轻轻地从我身上抚过。

  我说风人你呀,居然趁小光去上厕所的时候偷亲我,简直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也真是令人不敢相信,一双眼睛滴溜得像汽水上的弹珠、还耍帅地染了一头褐发的人,竟然是在室男……我拚命转动著意识混沌的脑袋,翻过身背对散放著麻将的桌子。心跳得有点快。就像第一次画眼线时画不直、线条歪七扭八那样,心情忐忑不安。

  嘴角擅自上扬了两毫米,笑了。眼皮底下隐隐浮现出尾崎的锁骨。

  「汐梨睡著了呢。」

  背后传来小光的声音。糟糕,明明是刻意背对他们,但神经却似乎变得更加敏感。身体背部可以感觉到微微震动的空气。

  「明明刚才还大口灌酒,大声说著男友的事。」

  风人边打呵欠边说:而且说著说著,就被我或小光自摸了。我心想「吵死了」,但风人的声音却让心中升起一股暖意。

  耳边传来「喀啦喀啦」的声响。小光好像打开了窗户。风彷佛会把半夜里发的牢骚全部咻咻地净化了似的,悄悄吹过整个房间。五月的黎明就像是世界的序章,好像一切才正要开始,而非才刚刚结束。

  我很喜欢听「哗啦哗啦」的洗牌声。那是彷佛将时间和体力都多到不行的大学生的夜晚,彻底搅乱的声音;听到这个声音,才有了「正要开始」的气氛。三人一面喝著啤酒、一面盘腿坐著打牌时,便觉得〇〇I点一点地加深。至于〇〇是什么,其实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那种化为言语说出口就会变得肤浅的东西,在我们三人间逐渐地加深。

  「一旦习惯三个人,就再也没办法四人打牌了耶……会让人等得很不耐烦。」

  小光彷佛自言自语似地说道。她说话的声音澄澈美丽,让我觉得这里总是只有固定成员很可惜。好想让多一点人听一听这个声音。此外,也只有小光不会让「让人等得很不耐烦」这种现象发生,她会很快地丢我要的牌喂我。小光一面以正常的音调说「汐梨今天也好弱唷」,一面用自来水冲洗喝光的啤酒

  罐。小光就像水一样。就像闪耀著光的水面一样,小光也会反映出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

  我不用看也知道,此刻小光的侧脸十分美丽。她有一头让人难以亲近的乌黑直发,以及总是能笔直凝视著错误的眼眸。

  「……与其说是没办法四人打牌,倒不如说是没人可找。」

  「不准这么说。」

  「找尾关同学不就得了。」

  我在心中调侃道:喂喂喂,风人,那么一来,你就不能亲我了唷。尽管是朋友的男朋友却没办法直呼名字,这也是风人让人感觉清纯的地方。不过,我男友叫做尾崎,而不是尾关。

  三人打起来还很顺畅的麻将,只剩下两人的时候就没办法打了。我背对著熟练地开始收拾房间的两人,心想「幸好没找尾崎」;同时也祈祷著:「但愿风人亲我一事,不会对〇〇已经如此深刻的三人造成任何影响。」

  小光动作灵巧地将啤酒罐斜斜地弄凹,扭转一圈压扁。粗暴的「嘎咻、嘎咻」听起来很爽快。风人直到现在都还没办法这样压扁啤酒罐。

  我跟尾崎交往一年。朋友则是风人和小光。

  来到东京之后,他们就是我的全部。

  不知不觉间,我彻底睡著了。一觉醒来,12经上午十点多,高挂在天上的太阳彷佛照著什么美丽事

  物那样地照著街头。房间被整理得乾乾净净。他们两人明明就可以叫醒我,用不著这样默默离去啊。

  「啊,洗好的衣服……」

  明明屋里没有别人,我却如此嘟囔著,探头往洗衣机里'看。果不其然,原本想打完两圈就去晾衣服,结果却忘得一乾二净,脱了水的衣服在洗衣机里沉甸甸地纠成一团。我自暴自弃地想「算了」,然后打开冰箱,将颜色漂亮的冰麦茶一饮而尽。

  如果刷了牙,就会忘记亲吻的感觉吧?我都有男友了,却想著这种不应该的事。又或者,我应该要忘记呢?反正那又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在心中如此呢喃著,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被尾崎传染了口头禅。

  那又没什么大不了的。

  尾崎经常这么说著,对我露出笑容,或者伸手摸一摸我。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有时会感到很安心,有时则觉得很不安。

  上大学以来,已经过了十三个月。感觉上并不是过了「一年多」,而是过了十三个月——不是「一年」这种完整的单位,而是反覆过了十三次毫无长进的一个月。

  累积了这么多毫无长进的一个月之后,我已经十九岁了。小时候的我所想像的十九岁,应该不会像这样丢著皱巴巴的衣服、却忘了去晾才对。

  「汐梨真是大正妹,去了R大应该也会很醒目!」

  故乡——群马的朋友,指甲闪灿著接近红色的粉红色,替我送行。她们说我不像群马人。我不太清楚那是什么意思,但留在故乡的朋友都很羡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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