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区,花盆里的树木瞬间断成两截,发出「啪嚓啪嚓」的噪音往旁倒去。熊弹一发的威力当然远比兔女郎的高跟鞋来得强大。
看到两名警察慌张跑来,我不爽地朝他们开了第二枪,鸟弹内的小铁弹瞬间炸裂开来。等同一次发射数十粒小铁弹的鸟弹不必特别瞄准也能射中,威力就算杀不死人,也够让中弹者痛到却步。而如今最重要的是,四周看热闹的家伙一听到枪声,纷纷开始落荒而逃。
接着我把枪口对准那些看到女人当街吵架觉得有趣,就拿起随身相机拍照的家伙,结果一个个铁青着脸举起双手投降。这时兔女郎从旁冲撞过来,我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化解力道,不是躲开,而是化解。对对对,记得龙童说过只要用这招,对方的打击就命中不了。
现在我对警察开枪,也引发了骚动。
眨眼间就成了罪犯,大概没办法缓刑吧。
被抓到也没差,不过在那之前我想多开几枪。刚才那两发都射中了人,自然让我体内的兴奋感无法抑制,活像煮沸的开水不停溢出。再来啊,我还想再射更多人,看到谁就射谁!
我不断逃跑,总之得先离开这一带,毕竟射了警察后的紧急布署可是大阵仗。就算警察局里只有那两名警察,肯定还有其他正在夜间巡逻的家伙,更会从其他单位调来支持。照理来说,我被抓只是早晚的问题。
手机响了。
是罗伯特。
我边跑边接起手机。
「你现在马上来接我。」
「真急啊。」
另一头传来流畅的曰文,据说他在日本执行任务已超过十年以上。
「能不能让我进到基地里?」
「……发生什么事了?」
「我捅了一点篓子,得找地方藏身才行。」
「你人在哪?我不可能马上赶到。」
我说出路名后,他回答我得花一个小时。也就是说,我只要躲过警察和兔女郎一小时就好。一旦躲进美军基地后,想必不管是警察还是兔女郎都没办法轻易出手吧。
那就是砍掉来雾头的杀人兔女郎吗?
没带任何刀械,双手空空找上门来。
不过对方只有她一人,而且比我还显眼。
转头一看,发现她竟一声不响地踮着脚尖追来,速度绝对比我快。
我改变原本装在第三发的熊弹,改发射再下一发的蛇弹。蛇弹比鸟弹更细,扩散性能也更好,用来当障眼法再适合不过。不过这又让我制造出枪声,等同告诉警察我的位置,但什么都不做只会被追上。
我犹豫起要不要暂时躲回龙童的房间。
若是多了一个龙童,战况就不一样了。加上就算我跑去求助于他,他也不会遭到警察问罪。毕竟我开枪和射警察都和他无关,只要说我逃进朋友家就好。最后演变成厮杀也是龙童会赢,搞不好还能骗到一个正当防卫的借口。
这时我转头过去没看到人追来,大概是蛇弹稍微起了阻扰效果吧。
我没有大意。
那种类型的家伙通常会冷不防从弯角现身。
我在巷子间穿梭的同时,也在想该如何躲起来。说起来这件事当然比起杀掉兔女郎重要,不过其实我算是被逼得不得不躲。对方又怎么样?什么都没想就攻过来了吗?
难道她和我有什么仇?
来雾是在人烟稀少的小巷子内被杀的,但这次我却是在大庭广众眼前遇袭。对方或许知道我在那种状况下不会逃,而是会拿出「法官」开枪,才特意那么做吧?
杀人未遂加上违反枪炮弹药管制条例,被抓到的话可得吃上十年牢饭。
干脆用那五千万来请律师好了。不对,现在这种事怎样都好,等到顺利逃掉后再想也不迟。
龙童的房间,首先往那里去吧。
我转动「法官」的弹仓,姆指轻放在击铁上,就保持这个姿势继续跑。
熊弹,410口径霰弹块。
看我用这个杀了你。
我一边警戒着人群,一边穿梭在阴暗处间朝龙童的房间跑去。我已发了一封简讯给他,内文没有写详细状况,只插了一句预设句的「救命」就送出了。我想尽早告诉他发生了紧急状况,虽然他很有可能正在睡。
到处响起巡逻车的警笛声,不知到底紧急调来多少辆,这时我满庆幸事情是发生在人车聚集的车站前,因为就算实行交通管制,警察的行动仍多少受到影响。
不晓得我的脸有没有被看见?
毕竟刚才周遭那群蠢蛋中有人在拍照。
只好用五千万来整型了,明明我还相当中意这副外貌的啊。
离龙童的房间只差一点距离。
结果兔女郎,货真价实的兔女郎就站在我眼前十公尺处。她把大衣丢了,身上看来连半点擦伤都没有,右手拿着一把大刀,就是用那个砍了来雾的头吗?
简直就像一排丑陋的牙齿。
「……你干嘛穿成那么诡异的样子啊?」
我把「法官」对准兔女郎后问她。从距离上来看我并非绝对优势,而「法官」的子弹不直直飞也不稀奇,整体构造其实跟火绳枪差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