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龙童像个傻子一样只会锻炼身体而不理我,我实在懒得继续跟他耗,于是离开了他的住处。
等我变回一个人后,许多不愿回想起来的事一一掠过脑海,让我深深陷入自我厌恶。我一点都不想回忆刺在龙童厚实胸口上那破蛋而出的小龙刺青。或许那是基于龙童这个名字刺的,但我怎么看都只能想到卡通「卡利麦罗」(※注3:Caiimero。卡利麦罗是诞生在意大利一个卡通形象,出自意大利米兰的漫画家托尼•巴戈特之手。)里出现的那只黒色小鸡。为什么会主动去刺那种图案在身上?难道等老了之后不会很丢脸吗?我心中只涌现诸如此类的嘲笑。
一想到我竟然和那种刺青上了床就很可耻,的确该反省反省。
然而,我对我过去枪杀了人这件事倒无半点后悔。
也没打算为此反省。
再说,一个家庭内会藏着三亿非法黑钱,那肯定也干过见不得人的勾当。
只不过,即便那只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家庭,我也丝毫不会愧疚就是了。
能让我后悔的只有轻易和人上床这件事而已。
毕竟光是扣板机就够热血沸腾了,对着人开枪更会让我无法自拔。
老实讲在那种状态下,其实和谁上床都没差了。
稍微看对眼就行,简直等同毫无标准。此外,我还得庆幸自己有副只要开口要求,男人就会答应的外貌。要是丑到会被拒绝的话,我还真不晓得该怎么办,恐怕会开枪乱杀路人,最后一枪轰了自己的脑袋吧。
听说社会上常有为了发泄不满而杀人的家伙。
我想我也属于这种类型。
我既不是那种阴暗到会被人同情的人,也根本不想被任何人同情。我心中这股想用蛮力使人屈服的郁闷,永远无法透过肉体获得满足。
由于我不打算遭人同情,所以也从来没替他人设想过。
我可以为了任何一种理由而无所谓地开枪。
开枪射人这件事真的太有趣,开完枪之后我都会莫名兴奋,甚至称得上是一种病了。但我一点都没打算治疗,反正早就太迟了,我迟早会因拿霰弹枪射杀人而被捕吧。
我不能接受这喜好被人说成性癖。尽管确实和性爱有关,但中间还是隔了几道不同的感受。
排第一的一定是暴力。
想品尝用压倒性暴力击败他人的渴求永远是第一,而性爱不过像条抹布,用来擦拭溢出来的渴求罢了。
再来就是包覆住我全身的自我厌恶感。开枪完全不让我觉厌恶,就算因此杀死了人也一样。可是另一方面,我不愿回想起一时冲动下的性爱,做事情失败也会一直残留在我脑中,不断伤害我的自尊。
我甚至认为自己应该算个贤淑的女人,虽然绝对没人会同意。
我一个人走在夜晚的路上,拿起手机打给「男友」。因为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心想干脆暂时住到他那好了。我和这任男友——罗伯特交往了四年以上,拜托了他不少事,一开始却连手都不肯让他牵。
再说,其实我第一次的对象是怜。
在我第一次射杀了人后变得完全无法忍受,才会邀他上床。至今我仍无法理解当时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因为既不是恋爱,更不是为了追求快感。
难道这是神对我下的诅咒?只因我太过渴望用力量压制他人吗?
当我纯粹想开枪的时候,不是跑到射击场、深山,就是随意找个河床,甚至也有直接在大街上开枪的经验。就算没射死人,这样就足以让我想脱光衣服和人上床。更别提真的射中人、射死人的时候了。
当然会完全无法忍受。
会让我做出连真正爱上而交往的男友都不准他做的事。而且还是在接近无意识、无条件的筛选下随便找个对象,事后再来因冲动陷入自我厌恶。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无可救药了。
手机打不通。不过一想到他应该在执勤,我就没继续打下去了。反正他等等一定会回拨,因为他非常宠我。与其说是喜欢或爱上,其实真得说「宠」才正确,所以就算听到我开口要枪也弄来给我,并且不会责骂我不该要这种东西。
或许是他觉得我很好玩吧,而我觉得被这样看待也没差。
因此即使我们之间的交往不算多正式,前前后后也将近四年了。他的年纪足以当我父亲,大概已经在母国娶妻了,我根本不在意所以也没确认过。只是我明明没好好和他上过几次床,他依然忍了我四年,大概是把我当宠物看吧?如果认为这种说法太难听,说成「女儿」也不是不行。
偶尔会主动和自己上床的女儿,听起来真是既恶心又完美的存在啊。
我收起手机,边走在夜晚的马路上边思考现在该怎么办。我不是傻子,所以挑了人车都多的道路往车站走。这时离末班电车还有段时间,路上人车是越聚越多。
该回龙童的房间,还是老老实实回家?我已经三个月左右没回过家,一般来说被报失踪人口也不稀奇,但是我的父母早就彻底放弃我了。
我分得的钱。
袭击那户人家,我射杀一人后得来的五千万圆几乎没花掉多少。
虽然我这个人根本不想工作,真有个万一时也打算让人包养,却不知为何没怎么花这笔钱。我想要的东西其实不多,顶多只想考张猎枪的执照。不过由于我没和父母好好相处,所以肯定会在第一关的身家调查就被刷掉而考不成吧。
我在车站前回转区的花盆上坐下,等罗伯特回电给我,如果今天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