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5.(MAN IN ROBES)



  「代表怎么看都不自然。以一起杀人事件而言实在太诡异,警方一定也很头痛吧。」

  「只能解释成精神异常分子的犯行,再不然就得等待续集出现。」

  「要是就这么一本完结,那就真的陷入谜团了呢。」

  老实讲,还有遭人挟怨报复这个可能。其实来雾是个令人又爱又恨,充满矛盾的人,只是刚好和我们这群人处得不太好罢了。如果他单纯只是遭到穿小可爱的女人报复身亡,这起事件便能瞬间落幕了。

  连玻璃人消失不见的事,警方也会跟着一起淡忘吧。毕竟他只算是偶然失踪,列入失踪人口就能了事。

  警方完全不晓得「钱」这个关键词,甚至老爸都不知道。

  要是他知道,肯定会做出更不自然的举动。到时不只不是我被念个几句就能解决,连老爸都会明显动摇吧。老实讲,目前我的行为看在他眼里都只是「对警方的搜查感兴趣」而已。

  不过为了不让他认为我是一时兴起,我伪装得很好,也对他说过将来想进入警界,扮演着一名懂事的好儿子。

  「……我们半途杀出,抢走他们的三亿圆。之后为了不让挥霍这笔钱的时候露出马脚,我们是做了一些手脚,但总觉得太过顺利了,原因果然就在这里吧?才过没几年,被夺走巨款的怨恨可没那么容易抹平啊。」

  「……毕竟我们杀了几个人才抢到手啊。」

  「恩怨情仇真要数起来没完没了。管他们是盯上其中一个,还是想把新仇旧恨通通算一算,我都觉得不意外啊。真要说有一点不太能接受的话,大概就是找上门的是个兔女郎吧。」

  「是这样没错啦。」

  铭次的疑问很中肯,但我却不知该怎么回答。

  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是觉得,兔女郎只是刚好出现在那里。」

  「……在红灯区里穿成那样拉客一点也不奇怪啊,只是为什么会出现在小巷子里?」

  「其实我查了一下,发现会穿成那样拉客的店离现场很远,小姐要拉客不可能跑到那,所以应该没有把偶尔在路上出现的拉客小姐看混的可能。」

  「照你这么说,那果然是幻觉吗?」

  「斩首兔女郎的传闻倒是已经传开来了啊。」

  听起来越离奇的事,越可能是真的。

  话虽如此,在没有任何证据的状况下就想反将对手一军,最后只会陷入劣势。因为这么做不过就是意气用事,误以为自己有胜算罢了。要是有胜算却没证据,充其量只能算是场赌注。

  总而言之,要是还没找出确切证据和十足胜算,就该时时保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并将所有可能默默记在心里静观其变的态度。再怎么夸张的可能,都该亲手去验证、去确认。

  「所以说怜,你是想说『偶然有个兔女郎打扮的女人路过』吗?」

  「不然就是,其实来雾正是她所杀。」

  「为什么要穿成那样?」

  「不知道。」

  「虽然讲这个没什么意义,不过如今除了兔女郎以外,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突发事件,另一种则是中国黑帮来寻仇,而后者比较简单易懂。」

  再加上,玻璃人被绑走。

  那家伙大概会招出一切吧,他招了也无妨。因为就算他硬撑着不说,我也没有能救他的把握。同伙是谁、把钱花到哪去、又怎么会在事前就知道他们盯上那笔钱。

  玻璃人大概会被逼问出所有他知道的情报,然后被杀吧。如此一来,下一个被砍头的或许就轮到我们。

  「我、铭次你还有磷华,总之我们三人先躲起来吧。」

  「……要拿龙童当诱饵吗?」

  「那家伙巴不得呢。」

  我无法想象遇袭的龙童会因此被杀,毕竟他可是看似连火箭筒都能徒手挡下的男人。如果对方上钩袭击他,就能确定他们的确冲着我们来。只要想办法捉住他们,就换我们进行拷问,例如磷华对此再拿手不过了。

  万一连龙童都被杀了,至少也能确定对方在针对我们。

  不是我指使的。

  是龙童自己说要这么做的。

  要是像他这么引人注目的男人在路上乱晃,冲着我们来的家伙肯定不得不出手才对,反正我们其余三人只会继续躲着。磷华和铭次并没把地址告诉过玻璃人,而我虽然不太妙,不过考虑到冲进公安警察长官家里的风险,对方应该会之后才来对付我。

  我现在可是利用了老爸的权力动员大量警力。

  再说,我已打算借住在铭次这里一阵子。

  我每月和他分担一半房租,要是不到一个月就以天数计算,一点都不马虎。同住的理由除了我自身的安全,不如说我想和铭次立即思考获得的情报。比起不稳定的情感或认同感,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用钱说分明的强烈连带感。

  我们只是因犯罪得来的巨款扯上关系的一群人,既非伙伴,也不必提什么友情。连结着我们之间的关系只有钱,没有比冷冰冰的数字更简单易懂的东西了。

  「话说回来,现在这样来雾那一份就多出来了,你要不要拿去运用?」

  「我赢不了大赌注,交给我只会徒增困扰。」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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