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5.(MAN IN ROBES)

法,是怕要是一次给他们大笔现金,会有人拿去挥霍而漏出马脚。

  公共安全警察长官的儿子。

  这个身分让大家信赖我,担任「银行」的「行长」。

  我必须得这么做。

  就算持有一大笔钱,要是有人因此得意忘形,全员都会遭受波及。多加了要用钱时自己写领多少这道手续,不仅能减少无谓的花费,还能透过和其他五人比余额来达到自制的功效。

  提出这个方案的人是铭次。

  其实铭次自己只需要一小笔钱——虽然也将近一百万,不过真的这样就够了。他把那一百万拿去当作高风险赌注的本钱,最后一口气让钱翻了好几倍。一百万的程度并不会惊动国税局,和社会平均比较起来也只是微不足道的获利。

  铭次在这部分的平衡真的抓得很妙。

  花钱花得最胡来的是来雾,逼得我得时常苦口婆心地劝他。有时候他只为了把个高中生,就跑去买几十万的名牌包献殷勤,结果反倒让对方却步,事后我不知为何还得充当他的恋爱咨询师。其实讲白一点,他老爱搞这种疯狂行径,只会让我们其他人更麻烦。

  我经常在想。

  是不是所有的坏事全和金钱有关?是不是只要一没有钱,就会造成足以扭曲人生的大问题?

  不必要多大的数目,只要提供每个人足够每天悠闲度日的微小金额,是否就能让犯罪率下降?

  当然,谁不爱钱?一定会有想要更多钱的人出现吧。但是其实他们都只是不满手上的钱太少,要让他们满足应该不需花太多的钱。举例来说,如果每个人不必工作就能月领二十万、年领将近三百万圆左右的钱,是否就能轻易改变当今的社会?我每天都会拨一点时间出来想这种无聊透顶的事。老爸曾说过,那些追求年收一千万甚至一亿的人,应该包含了乱花钱的风险在里面吧。

  事实上,铭次就已经满足现状。

  若某个人拥有比其他人都还多的钱,这些钱是否同样也会毁掉他呢?假如我没有好好盯着来雾,他应该就会像这样误以为自己拥有无限财富并大肆挥霍,最后坐吃山空而自取灭亡吧。

  不过如今他没来得及用完就遭砍头身亡,我倒也满同情他的。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能获得令人光算就昏头的巨额财富。

  他们之所以被公诸于世,通常都是因为犯罪。不是挪用公款中饱私杂,不然就是透过诈欺得来数百亿、甚至高达数兆的不义之财。虽然也有人比较高明没被揭露,但在我看来其实没差。

  远超过个人能控制的巨富终将化为怪物,逼迫持有者踏上绝路。

  为了防范这种下场,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必须有人负责监督。而实际上,这个方法到今天为止还没出什么差错。正因为我清楚只要我认真过生活,一样赚得到这点程度的钱,才有办法监督我们所有人。

  然而,如今差错却从外部找上门来了,尽管目前还不确定是否真与我们这笔钱有关系。

  「……假设中国黑帮发现到是我们抢了他们的钱而来报复。」

  「嗯。」

  「怜,你觉得他们是怎么发现的?」

  正是这点。

  由于来雾最先遭杀害,不能排除他露出马脚的可能性。就算我们其他人再怎么控制开销,要是来雾摆出一脸暴发户的态度去四处张扬「老子就是有钱」、「从蠢中国人那抢来的」等等,那根本一点意义也没有,毕竟我们没办法时时刻刻监视来雾的一举一动。

  来雾真的有可能这么做。再说他可是个浑身汗臭、又由于一张圆脸而被人暗地里戏称为史莱姆的家伙,肯定一拿到巨款就想抒发压力吧,这已是我意料到的风险了。我找他加入的理由,完全只是因为他和地方上的亡命之徒,交情意外地不错。

  那是我们的计划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

  精挑细选后才决定是我们六人。

  「不知道是不是被威胁,来雾在遭砍头前还找了玻璃人去。」

  「要找不是应该找我吗?」

  「问题就在这,怜。照理来说来雾应该要打给你才对,但为何他是叫玻璃人去?」

  「我看他们两个交情还不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管他们交情好还不好,叫玻璃人去根本不能解决钱的问题。」

  「也就是说当时他们大概没有谈到钱,来雾只是出于恐惧或觉得惨了才打了电话啊。」

  「毕竟打给龙童他也不会去。」

  「磷华甚至把来雾设为拒接来电了呀。」

  我再度开始思考。

  若要问在我想事情时最希望谁陪在身边,我果然会回答铭次。理由与其说是他脑筋灵光,更不如说他总是能完美配合我的思绪。

  「……可是啊怜,就算真的是做事最随便的来雾露出马脚好了,又怎能确定是中国黑帮下的手?怎么想都不觉得来雾这种人能和中国黑社会有什么瓜葛啊。真要说的话,应该也是国税局先找上门吧?」

  「就是为了不让国税局找上门,钱才会通通由我掌管。就算他再怎么会花好了,也不可能直接买栋房子,当然没这么简单就被盯上。不过,无谓的挥霍反倒会引来不良分子们的注意。」

  「但那只是以『一个小鬼』的标准判断吧?这社会上比他挥霍的家伙大有人在。」

  「再加上,肯定任何人都想不到就是这个蠢小鬼抢走了黑帮盯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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