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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已经不是常人的想法,而是面对熊还是其他强敌时的想法。
「龙童,你有办法空手掐碎脖子吗?」
我盯着手上的资料随口问问。龙童这时刚好开始看不同量级的比赛。他似乎很喜欢看拳击比赛,明明自己视规则于无物,却说什么「如果只是看的话,规则多的才比较有看头。」
「我觉得只要我认真一点,应该可以。」
他毫不迟疑地回答。
「脖子耶?整块都是肌肉耶?只弄断脊椎骨还没话说,不使尽全力的话没办法掐碎脖子吧?」
要是我根本不可能。
「手刀就够了。只要刺进去,接下来就好办。」
他伸出两根粗食指和中指,细细盯着瞧。
「那刺得进去吗?」
「其实比较像是用指甲挖啦。只要有一点刺进肉里,剩下只需用力一掐,就像开饼干袋封口时,撕开一点就能轻松打开全部的感觉。」
他把手指弯成钩状动给我看。光听他这样说的确可行,而就算他真的成功,我也不会吃惊。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就能空手捏碎人的脖子——龙童就是这种人。
「……来雾的脖子是被捏碎的吗?」
龙童停下手指动作,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看向我。如果听到真有人这么做,他肯定也会想试试,尤其是有关这种运用蛮力的事。
「不,据说是用刀砍的。」
「刀啊,可是小刀类的不太行吧。」
「还不知道用什么刀,再说也算是蛮干。因为凶手不只刺了一次,而是不断又刺又砍,才总算把头切了下来。真是一点都不聪明,让警方比起与人结怨,更倾向朝精神病患随机杀人的方向侦办。」
我看的数据上是这么写的。
本来凶手会不断又刺又切,通常都是因为和被害人有深仇大恨。可是来雾他的伤口实在太惨,还被反复刺了相当长的时间。不管深仇大恨引发的杀机有多强烈,等到真正下手的时候,气势都会在短时间内消失。
只要一注意到「对方死了」,马上就会清醒。
何况因为很有可能被人看见,凶手杀完人后应该要赶紧溜之大吉,可是这起案子却是凶手花了至少三十分钟,在极有可能被人目击的小巷子内不断尝试,才切下了来雾的头。
肯定是由精神病患所为。
对砍头这个行为产生性冲动,进而开始漫无目标的随机杀人。不过如果凶手只出手这一次,这起案件将变成找不出嫌疑犯的悬案。
然而很可惜的,精神病患正是因为无法控制自我才叫精神病患。
要是继续这种随随便便、毫无计划的犯案,总有一天会自取灭亡。就跟赌博是同样道理,就算连赢再多次,只要继续赌下去,到最后一定会赌输。
来雾是我们的伙伴。今天他被用这种诡异的方式杀害,当然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所以我拜托在警界当高官的老爸让我看了搜查数据,不过他只给我书面拷贝,还吩咐我看完就烧掉,毕竟直接给我电子文件风险太高了。
「……来雾那份『存款』该怎么办?他还有剩吧?」
「那家伙的份已经剩没多少,谁叫他跑去乱买美国车。」
「哪一款?」
「Firebird Trans AM,还是全车改装完成过的。」
「真浪费,根本在花冤枉钱。」
「就交给他父母处理吧,反正就算他死了,我也没打算要他家把他领出来的份吐回来……话说龙童你倒是剩不少啊。」
「钱只要能让我吃好料就够了。何况我都吃一些对肌肉有帮助的食物,伙食费比一般人还多,『存款』算是帮了大忙啊。」
龙童微微一笑。
「再说,比起我没花多少,不减反增的你才强吧。」
「光拿着这笔钱也很无聊啊。只要所有成员同意,来雾的『存款』就交给我运用,赚来的利润我会分一半给你们。」
「我是不认为有人会反对啦。」
「说到要寻求大家同意,现在有个联络不上的家伙。」
「……玻璃人吗?那家伙四处闲晃,常常找不到人啊。」
「从来雾被砍头之后他就音信全无,也没回家过。」
我忍不住「啧」了一声。
「而且来雾在死前曾打手机给玻璃人。」
「我不觉得是玻璃人杀的啦。」
「我也不觉得,只是警方起疑了。」
「理所当然吧,毕竟是珍贵的线索。」
接着我们两人都没说话。
蛋幕上现在播着曼尼·帕奎奥(Manny Pacquiao)对奥斯卡·德•拉·霍亚(Oscar De La Hoya),一场最终由体重较轻的帕奎奥获胜的比赛。不过这并非否定了龙童的理论,因为他的前提是「肢体能碰撞到对手的话」,而德·拉·霍亚并没有活用自己的体重。
「……假如玻璃人突然发疯杀了来雾,那其实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