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2.DEAGON PUPPY

  「……说穿了,格斗技就是在用体重互撞啊。」

  龙童盯着屏幕这么说。

  我正在看资料,老爸偷弄来的资料。

  龙童正盯着屏幕上一些以前的拳击影片看,是从网络上找来的。托马斯·赫恩斯(Thomas Hearns)对罗伯特·杜兰(Roberto Duran),最终是由彻底掌握比赛的赫恩斯获得胜利。

  此战堪称技巧派拳击手的模范。

  「可是我不认为杜兰重一点就能赢。」

  「那是当然,毕竟他根本打不中。」

  龙童移动他那沉重的身躯往沙发躺去。桌上的大披萨连同配菜的意大利面和鸡块套餐全被他一扫而空。身高一百九左右,超重量级的精实体格,所需热量应该有一般人的三倍以上吧。

  「所谓格斗技巧,就是能把自己多少体重加诸在对手身上。换个角度想,不需要想那么复杂,也不用练习,只要想怎么用身体冲撞对手就好了。」

  「按照你的理论,相扑称得上很强的格斗技呢。」

  「只要肢体能碰撞到对手的话,那是当然。不过对手肯定会躲啊。所以说,去讨论哪种格斗技最强这种事,基本上是没意义的。」

  「你说基本上,表示还是有产生意义的时候?」

  「该怎么打中,又该怎么撞?一些规则就是为此存在的呀,怜。」

  「那自由搏击呢?不是有阵子流行过吗?」

  「虽然号称自由搏击,其实也……」

  托马斯·赫恩斯擅长闪击拳(Flickerjab),放低左臂牵制对手于无形。然后拉开距离,绝不让对方靠近。赫恩斯身形高挑,虽然一被人贴近身就没戏唱,不过只要保持擅长的距离来对战,他就能让对手毫无反击余地。杜兰直到倒地不起为止,都只能像个沙包般不停挨打。

  「你比赫恩斯还重对吧,所以你能赢他?」

  「可以。」

  「用身体冲撞?」

  「与其用那招,我的脚还比他长。」

  「可是不管用踢的还是撞的,在拳击比赛中都是犯规啊。」

  「所以我才不打什么拳击。」

  「你不管做什么都撑不久耶。」

  真的很可惜。

  像龙童这种拥有天赐之材的男人,尽管拥有一副神摆明创造给他来练格斗技的身体,却不管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说是这么说,其实他也不算自甘堕落。他既有在锻炼身体,也有在长跑,绝不疏于自我管理。

  就算他赤手空拳,也能轻松杀了我这种人,肯定不会错。

  「才没那么夸张,我也有持续下去的啊,例如合气道。」

  「合气道都能撑下去,为什么拳击和空手道就没办法啊?」

  「因为我动不动就想犯规啊。」

  这个男人成天到晚犯规,眼中所看脑中所想全是如何犯规。

  例如拳击他就会动脚踢人,不管怎么忍耐都克制不住。禁止打脸的空手道他就往脸招呼,有穿防具的就先把防具打坏。当龙童心中想着打倒对手,他便会忘记规则。

  也就是说,他不适合当个竞技选手。

  他是那种只要眼前摆着枪,就会毫不迟疑拿起来射对手的类型。

  就算托马斯·赫恩斯有个「机关枪汤米」的绰号(※注1:为早期的绰号•后来的绰号为「袭击者」&「车城眼镜蛇」。),也不会真的拿机关枪,因为他是拳王。不过换作是龙童,肯定二话不说开始扫射。那假使对方拿着手枪又如何呢?其实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

  两年前我和他一起从高中毕业前往美国的时候,他示范给我看了。我们特地前往一个治安很差,工厂接连因不景气而倒闭的城镇。然后我就像在拍电影那样,赤手空拳到处闲晃。

  或许是真的太明显了,一直没人来袭击我。结果我干脆顾了一个女人陪我走在大半夜的路上,马上就有猎物上钩了。然后龙童就趁机从旁杀出,和拿着手枪的敌人大干一场。

  如同现在影片中往前倒下的杜兰一样,当时我就看着龙童表演一一击倒那些小混混。由于那时有颗流弹飞来,让我和死神擦身而过,所以我记得一清二楚。

  总之在击倒对手这件事上,我还没碰过比龙童更讲求效率、更不择手段的人。明明应该要有的动摇或犹豫,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例如刚才提到面对持手枪的敌人,龙童只是面不改色地说「其实和用铁棒快速刺出没两样」。

  既然子弹直直从枪口射出,那只要往旁边闪就好。不是闪子弹,是闪枪口,再不然就是攻击对方的手把枪打偏。然后据他说,距离越近越容易躲开。

  这个道理我懂,只是一般根本不可能有人办得到。

  就跟若问托马斯•赫恩斯的闪击拳躲不躲得开,一般人自不必多谈,即使历经一定程度锻炼的人都躲不开是同样道理。

  这不光是身体机能的差别。普通人会整个人会僵住、会紧张、更会陷入混乱。要想学会格斗技,就得习惯暴力,例如来自他人的恫吓、或是自己动手时的感觉等方法都有效。打从最初就彻底习惯暴力的龙童之所以无法持续练格斗技,是因为他总是能想出更有效率的手段,才会对用来比赛的格斗技毫无兴趣。

  才会有「格斗技就是比体重」这种单纯至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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