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上 第十三章

  砧路子个子很高,应该超过一七〇公分吧,知佳子一边目测一边暗忖。最近,知佳子好像与高个子特别有缘,不管是男是女。

  问题少女仓田薰住的公寓不仅高级,还是令人目眩的超高层大楼,而砧路子就站在入口处的大型自动门前。知佳子穿越公寓前庭,一边走近入口处一边想,就算房地产广告上的照片直接采用这栋大楼现有的模样也不令人感到奇怪。

  「你是砧小姐吧?我是石津。」

  知佳子一出声招呼,高跳女子惊讶地俯视着她,双眼眨了好一会儿。

  「石津小姐吗?不好意思,我是砧路子。」说着,大步走来。

  知佳子立刻伸出右手,砧路子极为自然地用力回握了一下才放开。感觉上,她似乎很习惯握手。

  「小薰那边,我跟她提过石津小姐是我前辈……」

  砧路子一边穿过入口处的自动门一边解释。然而,自动门内宽敞奢华的空间又教知佳子吓了一跳,好一阵子没把砧路子的话听进去。

  该怎么形容这个空间呢?还是称为大厅吧!宽敞得足以容纳知佳子住的小公寓,挑高的天花板有三层楼高,顶端呈三角锥形众拢。一跨进大厅里,便觉得像是从内部瞻仰以大理石和玻璃修筑的金字塔。

  「真是气派非凡。」

  知佳子就像参加课外教学的小学生,第一次参观国会议事堂或最高法院,一边仰望着天花板绕圈子一边咕哝着,走在她前面几步远的砧路子停下来露出笑容。

  「是啊,我第一次来这里也吓了一跳,还吓到打嗝咧。」

  知佳子又原地转了一圈,才把目光移向四周。从入口处进来的左边有一座很宽敞的柜台,那是「接待处」,一名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在柜台内忙着,电话响起,他正拿起话筒应答。光看这一幕,简直像在饭店大厅。

  对面的墙边放了两组米色沙发,将金色大理石烘托得份外耀眼,沙发上还点缀着抢眼的黑色。在每组沙发中央的玻璃桌上,分别摆着由含苞红玫瑰和满天星组成的盆花。俯瞰沙发的那面墙以壁画为主,看起来好像用马赛克磁砖拼贴而成,描绘的是威尼斯街景和水道、贡都拉小船。

  知佳子叹了一口气。与其说是羡慕,毋宁说是出于敬畏的叹息。一个念头倏然闪过心头,一个人,一个普通家庭,真的住在这种地方吗?

  「我们走吧。」

  砧路子用略带催促的语气说道,知佳子急忙跨步迈出。两人的前方有一扇自动门比刚才那一扇小了一圈。两扇门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用透明玻璃,这扇门却是毛玻璃。此外,这扇门的左边竖起一根大理石柱子,像公园里的饮水机那么大、高度到知佳子腰部,上面有一块面板,排列着许多按键,旁边还有对讲机。

  「这里当然是使用自动上锁系统罗!」

  听到知佳子这么说,砧路子一边点头,一边拿起对讲机的话筒,按下最右边的按键,惟有那个按键自成一区。

  「您好,我是砧路子。」

  砧路子以温柔的声音说道,知佳子听不清楚,不过话筒彼端似乎回应了什么,好像是数字。

  砧路子频频点头。「好,我知道了。」

  她放下话筒,几乎在同一时间,从紧闭的自动门传来微微响声。路子朝那边迈步,自动门静悄悄地开启了。

  「仓田家在几楼?」

  「最顶楼,三十九楼。」砧路子回答,「是阁楼。电梯也是另外独立,直达她家。」

  两人一走进镶着毛玻璃的自动门,里面就是电梯间,左右各有两扇电梯门,像是彬彬有礼的门僮般对向而立。直达仓田家的电梯在更深处,在右转以后那条短短走廊的尽头,比公共电梯小多了,对开的门旁,除了上下楼的按键,还有一块像是计算机的数字面板。

  砧路子以熟练的手势按下数字,一边输入四个数字一边解释:「这个电梯,只有输入设定的密码才能开启,而且密码每星期六会变更……」

  她刚才在自动上锁系统前以对讲机联络,原来是为了问密码啊。

  住在这么高级的公寓里,又在阁楼,理当注重保全。不过,知佳子一边随着砧路子走进小小的专用电梯,一边思索昨天看的「砧路子报告」记载的十八件火灾中,发生在仓田薰家里的八起火灾。和仓田家毫无关系的外来者,若要引发这八起小火灾,必须在来访目的明确、身分不受盘问的情况下经过柜台,还得解除自动上锁系统,打听到专用电梯的密码。

  实际上,应该说绝对不可能,就算退一百步好了,如果只有一次,或许还有可能侥幸通过重重关卡,但不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

  如此说来,有嫌疑的果然是仓田家的人,以及和他们熟识、能自由进出这里的人。这一点,是归纳事实后所做出的最外围推论。

  那么,从外围往内数来的第二个推论又是什么?那就是十八起扣掉八起以后,还有十起火灾的发生地点——四起在学校教室、一起在校园里、三起在路上、一起在图书馆,最后一起发生在医院候诊室。地点相当分散。

  (唯一的共同点是,这十起火灾发生时,仓田薰都在场。)

  所以,这名少女位于归纳事实以后的推论最内层。十八起纵火案都是少女干的吗?抑或是某个盯上少女的人?姑且不论对方的目的是要伤害少女,还是想让少女蒙上纵火狂的不白之冤——这点,又属于更内一层的、未知的领域。不过知佳子还是认为,那个未知的领域,对自己而言多少带有某种熟悉的「色彩」。

  纵火是「场域」(field)的犯罪,光靠「人」(personality)绝对不可能成立,这是其他重大犯罪罕见的特质。只有「场域」和「人」的结合,才能赋予执行者原动力,启动实际纵火的最后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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