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上就是这些。
「原来如此。严以律己啊,真厉害。」
「即使如此,我还是买了很多东西喔。」
我将戴在左手上的手表出示给似鸟看。
「这就是我用第一笔版税买的东西。《VICE VERSA》的回忆。出道那年的十月,从编辑部回家路上,我毅然决然下定决心买了。花了三万日圆。」
价值三万日圆的手表,也许还算是便宜的。
不过,我之前戴的是国中时代得到的手表,价值三千日圆,价值一口气就变成了十倍。顺便一提,那只手表的表带已经快要碎掉了,我怕会弄丢,所以将它当成怀表。现在则悬挂在盥洗室内。
「在今后的人生中,无论我买得起多贵的手表,我都不打算丢掉这只表。就算坏掉了,无法修理,我也会将它装饰在房间内。」
「宛如蜜可的围巾似的……」
似鸟开心地笑着说,嗯,没错,我也觉得很像。
真很珍惜蜜可在第一集送给他的围巾,天气寒冷时,总是会将它围在脖子上。
「另外,还有我之前说过的小笔电。」
我指着自己头顶上的架子。
背包内装有目前最实用的工作用品。事实上,用来装那些东西的背包也是后来用版税收入买的。
「此外还有这个,虽然一开始是母亲出的钱。」
我从口袋中拿出刚才用来计算使用的智慧型手机。
「责编对我说:『虽然不能强人所难,不过你有办手机实在是帮了我大忙。虽然不能强人所难,不过你真是帮了我大忙。』」
「说了两次!」
「哎呀,既然要在东京的饭店过夜,有手机还是比较好啊……高一时,我曾为了开会多次前往东京,我觉得手机是必要的,于是就办了。人生第一只手机就是当时最先进的智慧型手机。虽然价格很贵让我犹豫了,不过只要有了它,既能显示地图,也能查资料,还能透过『网路分享(Tethering)』功能,让笔电能够在任何地方上网,很方便喔!」
我很兴奋地聊起高一时终于到手的手机。
「哎呀,不过我之前倒是没有那么想要手机。」
这是事实。
我上高中时,母亲似乎打算买给我。老实说,我并没有那么想要。这是因为——
「我几乎不觉得手机是必要的。反正我没有能够通电话的朋友。只要有网路功能,我也许就不需要通话功能了!」
我爽快地把话说完。
「啊哈哈……」
似鸟姑且还是笑了。
「那么,你现在有好好地将它作为电话来使用吗?」
我一边看着手中的智慧型手机,一边回答:
「有在用啊,电话簿中的号码也增加了。」
「是什么人?」
「除了母亲以外,全都是工作上相关的人。」
「明明是高中生!」
似鸟开心地说。
虽然我自己也觉得这样并不寻常,但我不在意。我反倒觉得,电话簿中增加了这么多号码,是件很棒的事情。
「那么,我也算是『工作上相关的人』吗?」
似鸟问道,我则深深点头回答:
「当然啰。」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蜜可的声优。
动画与小说不同,必需集结众人之力才能够完成。他们既是重要工作上相关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伙伴」。
「那么——」
似鸟才一开口。
「所以说——」
就被我的话盖掉了。
「啊,请说。」
似鸟让我先说,于是我有些过意不去地继续说道。
话虽如此,要一直看着似鸟的脸说话,对我来说还是太难了。因此,我望着前方座位的椅背,老实说出内心的想法。
「我真的很感谢所有参与动画制作的人员与声优。」
「…………」
「只要能力所及,我想要尽量帮忙。」
「…………」
「如果参与动画的所有人员都能感到幸福的话,我真的会很开心。」
说完想说的话后,我朝右侧瞥了一眼。
「…………」
这是为什么呢?
似鸟的表情好像有些落寞。
虽然我完全不知道理由,但我知道这个话题不太妥当。
我把智慧型手机收进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