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另一名恶魔 第四章 阿武隈对朱鹭川

陪审团也不至于没事做。

  「说个题外话,每次和你讲话,我都越来越不知道真相和陪审团的意见哪一个比较重要……」

  「这当然要视状况而定。我们虽然要把真相摆在第一位,但人又不是神,很多时候真相都是扑朔迷离。因此在法治国家,审判的结果即是真相,陪审团比真相还重要并不奇怪。」

  「是这样没错……」

  冷静想想,在阿武隈参与的审判当中,还没出现过需要由陪审团裁决的先例,我甚至连想都没想过那种可能。由此可见,由阿武隈辩护的审判果然很反常。

  2

  「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书记官朗声大喊,我们随声起立。

  今天的旁听席也座无虚席,按照往例,大家可能都想一睹阿武隈的辩护风采,因为他总是能提出让人跌破眼镜的主张,为被告赢得无罪胜诉。老实说,我自己也很期待看他登台。

  三位法官与六位陪审员紧接著入内,静静坐下。

  「请各位就座,准备开庭。」

  于是,我人生中的第四场刑事审判就此展开。

  开头程序就跟之前一样,先由榊原小姐以被告身分站上证人台,接受审判长的人别讯问,在既定格式的自我介绍后结束。

  「请朱鹭川检察官宣读起诉状。」

  「好的。」

  接著出场的是我们这次的敌手──朱鹭川检察官。井上检察官也在旁边待命。

  朱鹭川检察官声如其人,以宏亮的嗓音宣读起诉状:

  「本案公诉事实:一,被告于平成二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晚间七时许,使用身上持有的菜刀刺入被害人一之濑努的颈部,将之杀害。二,被告于平成二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晚间七时许,携带刃长二十公分的菜刀行走。本案罪名及适用法条: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杀人罪;二,枪炮弹药刀械管制取缔法第二十二条。完毕。」

  看来检方真的想忽略防卫过当的可能性,直接以杀人罪嫌进入审判程序,为此他们甚至略过了本案最初发生的原因,也就是一之濑的跟踪行为。

  话说回来,我在公审前的整理手续中,曾和朱鹭川检察官有过几面之缘,他站上法庭的姿态,果真如他高大的身躯,稳如泰山。不仅如此,他还能零失误地宣读用字晦涩的起诉状,彷佛生来就是替被告定罪的那块料。

  接著,审判长告知被告可以行使缄默权:

  「榊原被告,您有保持缄默的权利,请充分认知到您说出的话,随时有可能对您自身造成不利。」

  「好的,我明白了。」

  榊原小姐重重点头。

  「您现在有权在法庭上表述自己的意见,请说出自己的主张。」

  审判来到否认罪状的阶段,被告可以利用这个机会,陈述自己对于本案争议点的看法。

  「我是清白的。」

  尽管音色中夹带一丝紧张,榊原小姐还是口齿清晰地说。

  「事发当时,我的确带著菜刀去厨艺班上课,但被长期跟踪我的一之濑先生在半途拦下,我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得不拿出菜刀挥舞自保。当时我没有其他防身的手段,这是情非得已的自卫行为。而且,我只是挥舞菜刀,并没有杀害一之濑先生,也没有伤害到他。」

  被告彻底主张自己无罪,法庭内马上传来骚动。

  这次发生这起社会案件,世人其实比较同情榊原小姐的遭遇,再怎么说,被害人都是跟踪狂。身上带著菜刀去学做菜并不奇怪,失手误杀对方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甚至有电视名嘴如此表示。

  然而,榊原小姐彻底否认自己杀人,这恐怕超出陪审团和旁听人的预想。

  不过也有人不为所动,那就是事先从公审前整理手续得知被告方主张的朱鹭川检察官与审判长。

  「接著轮到检方进行开头陈述,并请检方说明为何以刑事诉讼提告。朱鹭川检察官,麻烦你了。」

  「是。」

  朱鹭川检察官两手空空地站起来。

  「各位陪审员,被害人一之濑先生的确对本案被告榊原做出跟踪行为,这无疑要受到非难,不仅如此,榊原被告也曾经向警方求助。因为中间发生过这些事,难怪辩护方会如此主张。倘若警方当初有妥善处理,事情或许就不会演变至此。但实情真的这么简单吗?警方是拥有逮捕权的特殊组织,必须严守规定。本次承接被告人提出的跟踪狂申告的板桥分局员警,已经在严守规则的情况下尽了最大的努力,然而一之濑先生无视警方的警告,继续对被告做出跟踪行为,以上都是不争的事实,我明白各位想苛责警方的心情,但实际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在于被告未能及时提供某项重要情报,才导致警方无法行动。如果被告当时提供情报,警方便能在事发之前羁押一之濑先生。这点还请各位务必牢记。」

  不出所料,他将陈述的焦点放在未能递交的恐吓信上,这么做能同时保护警察,又能指责被告的疏失,我并不意外。

  「此外,遭人跟踪并不构成杀人理由,没有正当原由持菜刀上街已经触法。被告虽然强调『带菜刀上厨艺班』的正当性,但是经过我们调查后,认为被告携带菜刀并非为了上课,而是意图谋杀被害人。被告的行为并非出自正当防卫,而是带有杀意的刺杀行为,所以检方才以杀人罪嫌起诉。被告受到跟踪的确值得同情,然而我们身为执法者,不该带入个人感情,要遵从法律做出裁定。依照法律规定,被告同时触犯了杀人罪与刀械法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我在此呼吁陪审团冷静倾听内容,依照法律做出判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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