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里小姐提议。
「我这根电击棒也是刷卡买的,因为不知道哪里有卖,最后只能上网找。而且这东西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果想在店头买,可能还要出示身分证呢,比起来上网刷卡购物方便多了。」
「有道理,胶带和绳子到处都有卖,但一般人不会想特地出示身分证买电击棒。本多,这部分你去调查,可以请律师协会帮忙,根据律师法二十三条当中的第二条。」
「知道了,我马上去。」
网路购物纪录虽然属于个人隐私,但律师法二十三条当中的第二条法令规定它是例外,想调查应该不困难。
「不过还真奇怪,我还以为警察也会调查购物纪录。」
「会啊,当然会查,说不定还已经发现他买了电击棒,只是警方会隐瞒对己方不利的证据,这对他们来说是惯用的老招式。」
「咦,不会违法吗?」
「『我们只是忘记列入清单内,并不是刻意拿掉』──反正他们有各式各样的理由推托,所以像信用卡购物纪录这种东西不用特别跟他们申请,透过律师协会来调查比较好。此外,让他们知道我们在调查什么也不好。」
「我懂了。」
无论如何,还是由律师亲自调查比较保险。
结果,阿武隈都猜对了。
首先是榊原小姐的伤。如果她真的遭受过电击棒攻击,身上或许会残留伤痕,只要拍照就能当作呈堂证据。
然而现在距离事发已经过了好几天,即使有伤口也已经痊愈,榊原小姐身上没有任何烫伤痕迹。
不过也有好消息。经由律师协会调查后,我成功确认一之濑真的在案发前不久上网买过电击棒。
但这也使得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电击棒究竟去了哪里?警方应该知道一之濑买了电击棒,也彻底搜索过现场,如果电击棒当真掉在某处,他们不可能漏看。那只剩下两种可能性:一,一之濑买了电击棒但是没有使用;二,他使用了电击棒后,电击棒被某人从案发现场带走。
为了以防万一,我也去现场搜索过一遍,可是依然没找到电击棒的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