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阿武隈几句。
审判长应该难以做出裁决吧。其实,就算阿武隈的主张全数被删除且全数保留今井过去的前科,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看来在一般民众所构成的陪审团面前,审判长无法单方面只包庇神奈川县警。
阿武隈要我狠狠瞪着检察官的原因应该就是这个吧,这样才能酝酿出现场法官难以偏袒检察官和警方的气氛。
「请容我再次提出异议。」
但阿武隈当然不会就此满足。
「审判长,您是不是有所误解呢?我并不是为了要撤销和被告过去有关的证据才刻意揭示神奈川县警过去的丑闻,一切都是为了证明神奈川县警确实窜改了本案证据。本来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交到神奈川县警手中可就难说了,为了让诸位理解这点,我才会提及他们过去爆发的问题。」
法庭再次喧闹起来,审判长连喊了几声「肃静」让众人闭嘴。
「既然如此,阿武隈辩护人可以提出证据吗?若是有证据佐证,当然可以在法庭上议论,不然,光凭口头提及过往事件就要主张神奈川县警有窜改本案证据的嫌疑,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法官提出理所当然的要求。再怎样重提往事都没用,若是无法证明本案证据被窜改过,一切都只是空谈。这下子问题来了,我根本不晓得有什么足以证明神奈川县警做出窜改行为的证据啊。
唯一的可能是我们昨天拍好的影片。若大幅降低影像帧数,要拉人起来就会看起来像是要推落对方,可是,我并不觉得光凭那段影片,就能够证实神奈川县警动过任何手脚。让人害怕的狂妄笑容依然挂在阿武隈脸上。
「好的,被告方早已做好准备,接下来我们希望出示一项新证物并传唤一位新证人。」
法庭传来连声惊呼,我也愣住了,就算证物是昨天拍好的那段影片,但我根本不晓得证人到底是谁。
「异议!没经过公审前整理手续审视的证据是不能提出的!」
小田桐检察官当然要抗议了,阿武隈自然也预先料想到他会反对。
「检方会提出异议相当合理。可是,他们提出的证据要是被窜改过,等于直接动摇本案的审理基础,既然涉及到窜改证据,即便没经过公审前的整理手续,也应该视为反证的一环优先考虑才对吧?」
接着,阿武隈又挑衅地对小田桐检察官说:
「而且,检方主张不可能存在任何窜改行为,既然如此,不管我方提出什么证据都一样吧?还是其实检方也在怀疑神奈川县警的组织本身就是容易滋生各种丑闻呢?」
这个恶魔!这种完全不值得称赞的论述,彻底封住检方的异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恐怕只能点头同意。
「既然辩护方如此强烈主张,我们倒是无妨。」小田桐检察官终于点头。「只是辩护方若无法提出警方做出窜改行为的决定性证据,检方要求在法庭上必须给予辩护人一定程度的惩罚。」
小田桐检察官感觉意志十分坚决,不肯就此认输。这也难怪,连在阿武隈身边的我都不认为他手上有任何能证明警方做出窜改行为的证据。
审判长点了点头说:「好吧,虽然不允许在法庭上提出任何未经公审前整理手续认可的证据,但经过被告方与检方同意的话就另当别论,请辩护人出示证据。」
「是,我们要提出的证物是这片光碟,现在就可以播放。」
阿武隈从西装内侧的口袋拿出光碟,走向法庭一角的液晶电视。
「这是昨天我和本多辩护人拍摄的影片。我们把另一台机器放在原本装设防盗监视器的位置,准备了披着西装的水桶当作被害人,但是拍摄时和检方所主张的不同,我们不是将被害人推下大楼,而是用影片再现被告想把快坠楼的被害人拉上来的动作。」
液晶电视播放着昨天阿武隈拍摄的影片,水桶裹着我的外套,眼看快要从顶楼掉下去,刚走上顶楼的我虽然急急忙忙地跑过去想拉住,水桶依然掉下去了。
播到这里,阿武隈先按下暂停键。
「好,这段影片和检方提出的第三号证物,在画质和帧数上有极大不同,我想各位应该能清楚看见影片里的本多辩护人虽然抓住了裹着水桶的西装外套,但水桶最后还是掉落了。接下来,我们调整影片的画质和帧数,降低到和检方提出的影片一样。」
阿武隈操作遥控器,另一段影片马上开始。如同方才解释过的,影片画质大幅下降,连要辨识细部也有困难,而且因为帧数减少的关系,影片看起来跟连续播放照片没两样。
影片只做出这样的调整,法庭却被阵阵惊呼包围。本来我的动作应该是伸出右手想要抓住水桶,现在看来却像是要把水桶一把推下去。
「不知道各位都看清楚了吗?影像画质太低、帧数太少时,想要拉人上来的影像就会缺漏,变成明显在推人的动作。换句话说,这就是本案的真相。今井被告并没有将被害人推下大楼,而是想要救他,但由于影片帧数过少,才会怎么看都像要推落对方。」
法庭喧闹着。那当然了,这么一来被告突然变得极有可能被判无罪。
「审判长!这段影片无非只能提示案情的某种可能性罢了!」
小田桐检察官恨不得马上盖过这片吵嚷声,立刻提高音量大喊。
「影片只能显示出,一旦修改了影片的桢数,观看者的印象就会大幅改变,这么一来检方也可以准备相同影片!不只有拉住被害人,推落被害人的动作看起来效果必然跟辩护人方才播出的影片一模一样!」
他的辩解完全符合阿武隈昨天的设想。
「检方必须再指出一点,现在应该是要求辩护人证明警方有窜改行为吧?但是,这段影片根本无法证明证据有任何改动的迹象,被告方意图妨碍本案审理,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