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算了。总之,你看到被害人倒地不起,要帮她拔出菜刀时不小心割伤自己的手,然后呢?」
「嗯,然后我吃痛放下刀子,才发现马场已经死透了。」
「你怎么知道?」
「马场一动也不动,而且根本没有呼吸。虽然没像电视上演得那样血流成河,但是菜刀感觉比我想像中刺得更深,我吓了一大跳连忙放开她。」
这也可以理解,我想任谁看到自己眼前出现尸体都无法保持冷静,更何况是自己认识的熟人。
「田野原先生,后面发生的事才是重点,接下来您又做了什么?新闻上说您在马场小姐家中东翻西找,房间里也确实有您的血迹,这是有证据的。」
「你似乎在人家家里乱翻一通耶,到底想干嘛?」
田野原先生没有答话,而且视线飘移,大概是自觉到做出事后会感到后悔的事。
「那是……我、我在找手机,想找到她的手机。」
「为什么?啊……你想要把手机里的简讯删掉?」
「是的,我有发简讯跟马场说会去找她,心想至少得删掉这封简讯。」
「是喔?后来有找到吗?」
「没有,我又不好开灯,而且根本不知道手机放在哪里,最后只好死心了。听说就算删掉手机里的资料,电信商还是会保存吧?而且,她的手机可能会设定密码啊……」
很有道理,要完全删除网路上的电子资讯的确有困难。
「就算屋里再暗,一直找不到手机不是很怪吗?一般人在家的时候,通常会把手机放在好拿的地方吧?」
「啊,对了,后来侦讯我的刑警说,马场的手机竟然在玄关找到了。」
「喂喂,等一下,手机怎么会掉在进门的地方?」
阿武隈问得很有道理。
「你、你问我,我问谁啊……」
「这也有可能啦,毕竟案发现场是在走廊上,人被杀害时搞不好掉出来了。所以你最后就放弃找手机先逃跑?」
「嗯,是的。」
我忍不住插嘴:「为什么不先跟警方报案呢?如果您报警的话,多少可以减少一些嫌疑……」
「你别乱讲,本多。上门去找恐吓自己的人,结果对方先被干掉了,一报案警察就是先怀疑你吧?是我也会开溜。」
难得的是阿武隈竟然站在田野原先生这边。
「但既然要开溜,就该彻底湮灭证据啊。虽然没必要报警,至少先联络我嘛。」
「阿武隈律师,你是说真的吗?」
我仔细打量他的神情。就算开玩笑,律师也不该把「湮灭证据」挂在嘴上吧?
阿武隈最后认输似地耸了耸肩:
「知道了、知道了。言归正传,田野原,你是不是想伪装成有强盗上门,才故意打破窗户,改成从院子跑出去?」
这么一问,田野原先生说出让人意想不到的回答。
「院子?我干嘛从院子逃走?马场家在公寓一楼啊,虽然是有块院子没错。还有,你们怎么说我打破了窗户?」
「电视新闻上说,马场小姐住家的窗户有被人从外侧打破的迹象,也找到从庭院走到外头的脚印,警方因此推断是您故意伪装成强盗案。」
「你、你的意思是说……我杀死马场之后从外头打破窗子,然后从院子逃跑吗?我才没有这么做!翻找过她家里是事实没错,但我就和平常一样从正门出去,既没有打破玻璃也没走去院子那边。」
我和阿武隈面面相觑,就连我也觉得田野原先生现在不像在说谎。
「好吧,这点先不管。接下来呢?你发现马场的尸体、找完手机、从玄关走出正门之后呢?」
「我就……逃跑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在没人的河岸边乱晃,就被警察抓住盘问了。」
在河边乱晃?虽然以常识判断,很难理解这样的行动,但原先约好要碰面的人,一去就发现对方已经被杀了,我也不知道一旦面对这种状况,自己又会变成什么样。
「和电视新闻报导得一样呢。警察盘问了深夜出现在河边的田野原先生,觉得手上的刀伤很可疑,就带到警察局治疗,接着证据一一出现,便将您逮捕了。」
「他们八成跟你说会帮忙包扎伤口,半推半就地把你拖进警察局里吧?」
「对、对啊,是这样没错。我后来也觉得奇怪,没有逮捕令就把我带走调查,这应该是违法的吧……」
「大原则是要经过你本人的同意。不过倒是有个判例,有人没有理由就拒绝警方的例行盘问,为了究其原因,警察可以继续进行合宜的询问。」
例行盘问的确衍生出许多问题。因为是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要配合,所以有一种说法是民众可以直接拒绝警察,但又同时存在阿武隈提到的判例,事实上民众要拒绝几乎是不可能的。就连我们当律师的也知道这项常识,要是碰到警方盘查,与其出示律师徽章,还不如闭嘴乖乖听话。
「好,我了解你被逮捕的前因后果了。后续警方应该会执拗地侦讯你,你别太在意,保持沉默就可以。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不讲话,只要回答是阿武隈律师叫你保持沉默的。」
「啊?我知道了。不过律师你不用担心,我被抓之前就听他们说过:『反正这家伙的律师是阿武隈,不可能自己供认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