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石榴

「但是。两个孩子还说出另一件事。」

  法官一径低著头,唯有眼睛冷然注视我。

  「二人声称,遭到你的暴力对待。」

  暴力。

  没错,我的确打过女儿。当她们想偷别人的东西时。当她们说谎被拆穿还想推到别人身上时。当我身为母亲无法坐视不管时,有时的确只能想到打耳光这个方法。

  「那两个孩子,眞有那么……」

  「可是,那只有在孩子还小时。在她们还不懂事时。」

  眞有那么受伤吗?

  「报告书上提到,」

  法官不听我的辩解,径自往下说。

  「你最近精神很不稳定,滥用酒精及医生开的药物。而目在心神耗弱的状态下……换言之在酒醉或药物作用导致意识不清时,对孩子施暴。」

  我不喝酒。顶多应酬时陪著喝一点。家中只有煮菜用的酒。所以那是莫须有的罪名。

  但我的确在服药,因为离婚进行调停太劳心伤神导致睡眠不规律,我请医生开了精神镇定剂。心情激动实在睡不著的夜晚,只要吃一颗通常可以一觉到天亮,那样算是滥用吗?

  不,基本上,我根本不记得曾对女儿施暴。

  「我不记得有这种事!」

  「报告书写著心神耗弱。

  「是我女儿用那种字眼吗?」

  「不是,这是我们整理出来的意见!」

  法官这状清晰可见地叹息。

  「夕子与月子小妹妹,为了展现遭到施暴的痕迹,还让女调查官检查身体。调查书上记载了状况,不过,这还是直接问她本人比较好,」

  然后他朝女调查官瞄了一眼,她用恨不得咬人的眼神瞪视法官。

  「我答应孩子们要保密的。」

  「我应该在口头上声明过了!」

  法官眉也不挑,就此无视她。他把视线回到调查普上,朗读内容。

  「二人的背部都有厳重的内出血痕迹。除此之外,月子还有自肩头算起长达十五公分的外伤。根据她们的主张,你是用黄铜做的鞋拔殴打女儿。」

  我无话可说。既然调查官声称看过,那应该是确有伤痕吧。

  我的沉默,似乎被视为记罪的证据。法官的声音转为柔软黏腻。

  「孩子们说,你只是因离婚的压力暂时失控。平时都是温柔的好母亲,她们还替你说好话呢。这样庇护父母的案例并不罕见。但这次针对孩子们的营养状态及精神状态、学校的出席状况,以及她们的感受综合观之,我们判断紧急性不高。本来有义务通报儿童社福单位,最后决定只给予告诫。不过,只因精神不稳就拿金属棍棒殴打孩子,站在法院的立场不得不重视。」

  法官把文件理成一叠,在桌上敲一敲弄整齐。

  「那么,如果对审判有异议请在两周之内办理手续。辛苦了。」

  到头来,他直到最后都不肯正眼看我。

  说穿了,其实是我太不了解女儿的心情。

  当然,我根本没有打小孩。就连用手打人都会毛骨悚然,遑论拿黄铜制的棍棒殴打。基本上,我连家里还有那个鞋拔都忘了。那是成海穿皮鞋用的东西,但自从他几乎完全不回家后,应该已放在玄关蒙上多年灰尘。

  换言之,两个女儿身上的伤痕除了自导自演别无可能。

  她们以为只要当作是我服药后不省人事地昏睡时发生的事,我就会以为是自己干的吗?我吃的药是鎭定剂,可不是兴奋剂,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挥舞鞋拔打人,这不像是冰雪聪明的夕子会编出的剧本!如果没有加入酒精这个关键字,就算家事法院再怎么忙碌,恐怕也不会相信孩子们的说词。

  但是,若是不这样做……换言之如果不把我变成会家暴的母亲,父亲就毫无胜算,这个想法我认为是正确的。她们一定是针对调停与审判好好做过研究吧。女儿从国中就有机会学习法律,令我在落寞的同时也有一点点喜悦,还是该早点懂得法律才对。

  孩子们的策略很成功,监护权果然落到成海手里。然而,我并不打算提出异义申诉。

  是我错了。我以为为了女儿的幸运,与成海离婚方为上策。我想当初我应该多听听孩子的意见才对。我压根儿不知道,那两个孩子会担心父亲到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还说谎骗人。

  如今想来,我一个人无法照顾两个女儿与丈夫,是起初我决定离婚的理由。但是我与成海一旦切割开会怎样?「妈妈没问题。可是,爸爸一个人活得下去吗?」女儿会这么想,毋宁是理所当然。

  丈夫本就是外人,只不过是因婚姻而结合,但是父亲打从一开始,就是无法否认的血亲,我看成海的眼光,与女儿看成海的眼光不同。没有早点发现这点大概就是我的罪过。

  我有点不安。孩子们真的能够不离不弃一直守著父亲吗?会不会被卷入游戏人间的浪子生活呢?孩了们该不会因此磨灭自己的幸福吧?一旦开始这么想就没完没了。

  但是,现在我想认同孩子们的选择。法院同意让我见孩子。即便从外围,我应该也有办法照顾那两个孩子。

  走出家事法院,初夏的阳光刺眼。我不禁抬手遮在眉上。如果要回家,记得冰箱已经空了,必须先在路上买点菜。虽说是女孩子,毕竟在成长期,最近食物消耗得特别快。

  「啊,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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