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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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的收获是肌肉。一个人空闲时间真的太多时,最终似乎会走向自我锻炼之路。大学生活实在太乏味了,反正闲来无事,何不在自我堕落之前做做运动呢?于是,健身计画展开了。现今的时代,只要上网就能轻松搜寻到有效率又简单的锻炼肌肉方法,低廉的公寓也可瞬间变成健身房。
如果家里附近有健身房,我也考虑过加入会员,但说到学生街,街上尽是收费便宜的居酒屋和小吃店,还有房屋仲介,哪来多余的空间开一间宽敞的健身房。一月下旬时,我忽然升起想锻炼肌肉的念头,那时刚考完期末考,开始进入漫长的寒假。俗话说,几分钱几分货。低廉的公寓尽管是大白天,也照不到阳光,室内冷得让人直发抖,我为了取暖而心生做运动的念头。最初光是做三十次仰卧起坐,就让人痛得抱著肚子唉唉叫。不过,这样的疼痛感反而成了最大的收获。做运动带来的疲劳让人轻松品尝到成就感,进而得到心灵上的满足。有别于看不见未来的目标和愿景,只是随波逐流地在大学里听讲课的徒劳感,健身可以让人陷入自己正在向前迈进的错觉。事实上,不过是习惯不停在原地踏步的动作罢了。
一个时间太多的男人有效率地锻炼身体来节省时间有何意义?有一段时间,我的意识完全被肌肉掌控,甚至都忘了思考这个问题。即使到了现在,还是摆脱不了肌肉的控制,只要有一天疏于锻炼肌肉,入睡前甚至会感到焦急不安。这样就结束一天妥当吗?我的深层意识宛如也锻炼出六块肌似的,会不停发出警告。很多时候挣扎到最后,就会在半夜里做起仰卧起坐。
就这样像个傻瓜一样傻傻地反覆锻炼肌肉后,原本弱不禁风的瘦高身躯,渐渐从细细一根豆芽菜变成杉树,下一个目标是把四肢练成像树干一样粗壮。但在五月的连休假期回老家时,母亲问我一句:「你练成一身肌肉要做什么?」自从听见这句再理所当然不过的疑问之后,我内心对于肌肉的热情也逐渐冷却。这时如果能豁出去地说:「这不是道理说得通的事情!」并执意走向自己选择的路,或许可以练就完美的肉体,但我的热情和资质似乎都不够。或许应该说,我再也受不了只吃香松(海苔鸡蛋口味)配白饭的生活了。
脸上总是挂著傻笑、眼神呆滞的高个儿,从边框满是尘埃的镜子前方走过。一头如杂草丛生般的乱发散发出一股哀愁,更散发出颓废感。用手梳理一下头发后,蓬乱到极致的头发总算平顺了一些。整理完头发后,顺便把长在喉咙上的一根细长黑毛拔掉。黑毛差不多每两个月就会长出来,真不知道是长什么意思?
我试图甩开沾在手指上的黑毛,但不论怎么用力甩,黑毛就是不肯飞走。垃圾桶刚好就在旁边,不得已我只好把黑毛抹在垃圾桶上,然后穿起鞋子准备出门吃晚餐。弯下腰拉鞋跟时,正好看见写在垃圾桶上的「神」字。浑圆的字体一点也不适合出现在杂乱无章的男人房间里。望著浑圆的字体几秒钟后,我走出房间。连门也懒得上锁,便朝向车站的方向走去。
房间里藏著怕被偷的东西。如果小偷上门想找出那东西,势必要先把骯脏的房间打扫一遍,这样正好帮了我一个大忙。而且,以大人为服务对象的圣诞老公公也可能来房间放礼物。万一他来的时候发现门锁著,可能会掉头就走,那岂不是亏大了。我一边仰望梅雨季即将结束的七月多云天空,一边幻想天真的美梦。
靠著肌肉和打工顺利熬过今年的冬天后,大二的上学期课程随之展开。春天的温暖阳光笼罩下,让人忍不住悄悄期待起会有什么好的改变。然而,等到察觉时,夏天已经到来。我既没钱,也没女朋友。唯一的兴趣就是自己开心地评论短诗和翻垃圾桶。
尤其是后者,如果只看文字表面的意思,可能会觉得很有问题。
天空穿上厚重的云层,不肯袒露出透彻的蓝色肌肤,我抬头望著如淑女一般的天空低喃:
「到底是什么地方做错了?」
我试著回顾过去,但过去的景色一片平坦,几乎不见任何岔路。因为过去什么也没发生过。
所以,一下子就找到了错误。
去年的夏天和女朋友分手果然是最大的错误。
如果没有分手,说不定就有机会吃到鱼卵口味的香松配白饭。
在与肌肉邂逅之前,我有一个女朋友。当时的我当然喜欢女朋友胜过肌肉。
我和她大学一年级时参加同一个研究班而认识,在还没搞清楚状况之下喜欢上对方,不知不觉中她也住进了我的公寓。现在回想起来,不禁觉得她有点轻佻,而事实上,也确实有轻浮的一面。当然了,我是说彼此都有。
不过,到了现在,我深深觉得当初不应该一起住。用科技先进的现代电视机观赏老电影时,会觉得画质粗糙。同样地,人们之间一旦拉近距离、影像变得清晰后,再美丽的事物也会清楚看见粗糙的部分。
我不想具体说出她的缺点,所以在此省略,但我们在秋天即将结束时吵架分手。说是吵架,其实几乎是她单方面在发脾气,我已经筋疲力尽到一句话也没说。我当时旱已领悟到不管说什么也是白说,因为她的情绪十分激动,根本无法沟通。
不知道为什么,闹到最后的收场是我被甩了。也是啦,以女生的角度来说,比起自己被甩,当然是甩掉对方才不会难堪。她把写了她名字的物品全部打包……不对,她只留下一样东西后,搬离了公寓。
那天晚上,我在难得恢复宽敞的房间里,躺成大字形入睡。
「今晚恐怕要失眠了。」我装傻地这么说,但三分钟之后,便梦周公去了。
她习惯在自己持有的物品上面写名字,喜欢凡事都很明确。
说到她和人交往的方式,或者应该说在陷入热恋期的时候,我本身也被写了名字。我还曾经肚子写著她的名字,就这么去澡堂洗澡。当然了,她身上也写了我的名字。那时我甚至觉得让人看到我身上有她的名字是值得炫耀的事。
现在回想起来,不禁有股想死的冲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