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将至,不可泄漏。(4.1212)
不断有人被杀。
从去年底开始,断断续续地发生了三起专挑十多岁女性下手的凶杀案,警察认定这是同一个凶手所犯下的大范围连续拦路煞案件。
一次杀死三人以上的凶手并不罕见,一次杀一个而连杀三次也是有可能。但是在一段漫长期间中断续犯下三起杀人案,至今不仅抓不到人,连嫌犯都无法锁定,就可说是特例了。
回泽小海是这连续拦路煞凶案的第一个被害人,她的遗体发现地点是在郊区的阴暗杂木林之中,双腿自大腿以下都被截断。弃尸地点虽然在树林里,却不是藏得很深,从路边往里面走个几公尺就是了。如果她的双腿还在,活着站在那个弃尸地点,路过的人一定会发现她。然而机缘不巧,当时下着又冷又长的冬雨,小海的遗体发现得晚,很难掌握正确的犯案时间。过了三天雨都停了,当地出现大批乌鸦吵闹起来,附近居民这才发现了她的遗体。
小海确定是在该处遇害,而且凶手当场截断她的双腿带走,代表她不是在别处被杀,再将遗体搬到弃尸地点。犯案地点虽然是夜间的阴暗杂木林,但不是完全人烟罕至的地方,而且犯案现场以及小海的遗体上,都留有指纹、体液、皮肤、毛发等DNA证据,以及一些物证,所以警方一开始认为逮捕凶手指日可待。虽然双腿被带走是有些猎奇,但这肯定也算是每天不断发生的平凡无奇杀人案之一。
但是事情出乎意料,侦办陷入瓶颈,警方无法找到任何嫌犯,三星期之后又发生了另外一起凶案。
第二个被害人是小学六年级的女生,她的四肢都被截断,尸体弃置在住宅区外边的电塔底下。电塔被铁丝网围住,晚上禁止进入,而住最近的人家离电塔只有几十公尺,从二楼应该就能目睹犯案现场。凶手犯下这件案子之后,也在现场留了许多物证,所以警方断定这件案子的凶手就是小海命案的凶手。由于第一被害人与第二被害人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警方将案件定义为拦路煞不具动机的连续猎奇杀人案。警方侦办小海命案的时候,先是以熟人犯案来侦办,查过小海的交友关系,到了这件案子又大幅转换侦办方向。
小海是个染了亮眼棕发的不良国中女生──从外表观测会轻易获得这样的属性──所以八卦的电视节目跟周刊杂志一开始是无情地大挖死者隐私,甚至还做出小海自作自受这样不负责任的臆测,第二件凶案发生后,舆论才转向说小海是个无辜的被害人。但是那些已经报导出来的内容,媒体完全不打算回收或修改。
又过了一个月,这次是在县境发现一具高中女生的躯体,四肢与头颅都被带走。弃尸地点是知名的灵异地点,山里的废弃饭店,周遭确实杳无人烟,但既然是知名地点,或许会有出乎意料的目击证人。实际上最早发现遗体的人,正是去试胆量的一群大学生,这下可真的看出有多少胆量了。
这下子那些八卦媒体又转了风向,认为凶手可能是所谓的戏剧性享乐犯,报导内容不再讨论被害人的资料,而是推敲犯罪的异常程度以及猎奇程度。名嘴说这种猎奇杀手的手法只会愈来愈疯狂,而且还会继续犯案,制造民众惶恐。不过在第三件凶案发生之后,凶手就无声无息,警方即使掌握许多有力线索,却还是无法锁定嫌犯;而且无论多么凶残的案件,民众看久了也会腻。最近各家媒体对这连续凶案的报导愈来愈少,顶多就是附近街坊偶尔忧心忡忡地八卦一下而已。
「凶手究竟是为什么要切割遗体还带走呢?」
我在顶楼吃完便当,翻开自己从报纸与网路媒体整理出来的剪报本,再次回顾这些资讯,并喃喃自语。其实这本剪报我已经读到滚瓜烂熟,根本不需要再次回顾,但是不知怎么觉得今天气势正强,就盘坐着把剪报本放在腿上看,边看边发愣,慢慢整理心中思绪。
找到杀害回泽小海的凶手,来个血债血偿,这是我的心愿,也是我的使命。
即使我只失忆了一天,至今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完全忘了这件事。
「我想啊,最有可能的就是方便搬运啦。」
通常来说,其实分尸杀人案一点都不算通常,总之那些分尸案被发现的时候,通常可能的目的都是为了藏匿尸体。只要尸体没人发现,凶案就不会浮上台面。也就是说,分尸的企图是为了隐匿犯行。如果无法完全隐匿,终究曝光,案件就会浮上台面,我想八成的凶案都是这样。
但是这件案子里面,凶手却将大部分遗体遗留在凶杀现场,这感觉完全不打算要隐匿犯行。
而且本案的犯行整体来说,是非常粗滥、临时起意的。然而最不正常的,就是每件案子都没有可靠的目击者。无动机的拦路凶杀案,如果不是熟人所为,又没有目击证词,办起来可是难如登天。警方似乎查过有类似倾向的前科犯,但至今还是只能脚踏实地,地毯式搜索。
八卦的电视节目与周刊杂志,总是有些来路不明的自称专家做些没头没脑的分析,其中一个说法,就是凶手可能有某种异常的性癖好,如此这般。小海是个超乎常理的美少女,一双美腿更是出名,凶手带走了她的腿,可能是对她的腿有种异常的迷恋,就这么回事。我认为是有一定的说服力,但第二个被害人的双手双脚都被带走,第三个被害人连头颅都被带走,看来凶手并不是特别执着于小海的腿。
「那应该就是那个吧?带回去吃掉了吧?」
预设妹横靠在顶楼铁丝网上,几乎都要躺了下来,她手上翻着薄文库书这么回应,对我的自言自语似乎不太有兴趣。
今天午休时间我一样带着便当到顶楼,接着预设妹也带了便当过来,我们稍微互相寒暄一下,就一起吃便当了。其实我们并没有约好一起吃便当,但除了这里之外也找不到其他归宿,当然就会到顶楼来,也当然就会碰到面。既然都碰面了,装作没看到也是说不通,所以我们就坐在一起,不过我们毕竟不算朋友,彼此依然保持一点五个人的微妙距离,要说我们是一起吃午餐,不如说只是两个人碰巧在同一个地方出现。奇妙的是,我们并不觉得尴尬。
「那是八卦杂志为了炒新闻随便掰的吧?」
凶手可能将被害人的遗体带回去吃掉。这个推论绝对不算少数派,甚至在高中女生之间算是最有力的八卦。这种都市传说没人见过,却被传得煞有介事,这是我朋友的朋友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