雫的脸上,没有出现晴史期待中的欣喜表情。
「我在家会用颜料,不过不太用油性蜡笔呢。」
──画具行老板不是说挑这个准没错?
晴史简直羞耻得想跳楼。似乎没注意到他的困窘,雫将蜡笔盒轻轻放在膝上。
「不过,还是谢谢你。我会用的。」
虽然反应和预期大相径庭,但光愿意收下就是万幸了,晴史终于卸下重担。他想像雫那握著蜡笔的左手,将创造出如何鲜艳的图画,便感到心情愉快。
雫的目光回到素描簿上,铅笔继续飞舞。金背鸠的鸟喙、眼睑、翅膀、双足,甚至一根根的羽毛,她以令人眼花撩乱的速度,一一精巧画下。在画纸上描绘尸骸的雫的身影,晴史看得目不转睛。
「你真的,画得非常好耶。」
原想保留在脑中的语句,不小心脱口而出。
雫停下画画的手,抬头看著急忙摀住嘴的晴史。
「你觉得我是个光画尸体的怪人吗?」
「没、没有没有!我觉得你很厉害耶!」
「没关系,我也知道自己很奇怪。」
雫望向远方晕黄阳光下的摩天大楼。
柔软的黑色长发,随风轻轻飞扬。
「可是,画动物的尸体感觉比较轻松。风景画要画的东西太多了很累,如果是画人之类的活体生物,又会听到声音。」
咚、咚、咚。
一颗粉红色的橡胶球,滚到雫的脚边。一段距离外,一个男孩扭扭捏捏地呆站著,身上运动服的衣领松松垮垮。
雫有些犹豫地捡起球,右手生硬地将球拋出去。看著男孩朝她预想之外的方向追去,雫轻轻叹了口气。
「我实在不知道球要怎么投。」
雫似乎有些气馁地垂下视线。
「我不曾像那样跟朋友一起玩过。我没去学校,也不太会读书写字。偶尔想到图书馆拿本书看看,但几乎都看不懂。一般人知道的事我也不太清楚,没办法参与其他人的对话。」
「那么,我来教你认字吧!」
雫惊讶地抬起头。真正四目相接时,果然还是令人害臊。
「其实我本来也完全没办法看书,是后来才学会的。刚开始虽然很辛苦,熟悉后就能读得很顺了喔。把文字记下来后,就能从书里学到更多各式各样的事,字也能写得更漂亮。」
「我很在意自己的字丑欸,过分。」
看雫微微鼓起脸颊,晴史慌忙为失言道歉。
「不过,我确实想学会看书。」
雫阖上素描簿起身,将长蛋糕裙的下襬抚平。那正值青春的少女打扮,让晴史看得出神。
「走吧!」
雫催促著,晴史才踏著作梦般轻飘飘的步伐随她下楼。
图书馆里也有许多捐赠的童书。晴史选中的,是一本书背用透明胶带黏合起来的书:安东尼•圣修伯里的《小王子》。
「那本我可能看过了。」
重新选一本。麦克•安迪的《默默》。
「那本没看过。」
晴史拍拍胸口,自己拿了隔壁的《十五少年漂流记》。
他们选了角落的位子,比邻而坐。雫翻开第一页。意识到他们的距离近到可以感受彼此的体温,晴史就无法让视线维持在书页上。
「喏──」雫不时会用手指轻点晴史的肩膀。「这个怎么念?」
晴史忍著那微微的搔痒感,认真地教她读法。雫吸收知识的速度比他想像中快,同一个字的读音,不用问到三次就能记住。
──要是一不留神,说不定反而会变成她来教我。
虽然这么想,心中却没有被追赶的焦虑。
晴史望著雫的手指在字里行间游移,手边始终摊开在第一页的《十五少年漂流记》,显得有些寂寞。
*
苦艾酒似乎完全掳获了树户的心。
到十二月初时,光顾十镁已成为休假前夜的惯例。
树户特别中意的,是一款由香槟和苦艾酒调制而成的鸡尾酒「午后之死」。
「这是根据海明威的小说命名。听说最初是用香槟跟火药调的,很猛的饮料啊。」树户卖弄著肚里的墨水。晴史连海明威是哪一国人都不知道。
「没必要特地喝那么浓烈的酒吧。」
「就像竹林先生说过的啊,许多知名的艺术家跟作家,都是被这种酒的神秘所吸引。我仿效前人喝苦艾酒,就是为了从中获得灵性。」
树户用手指在头上画圈,像要捕捉飘浮在空中的灵感。
大概是酒喝多了,他也唠叨了起来。
「一个好的作品中,必定有超群的灵感。就是这样没错。在酒精里泡得东倒西歪的大脑,会跟苦艾酒强烈的香气产生化学反应,创造出之前从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