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正弥低头鞠躬。我的额头贴上磨薄的榻榻米地板。虽然意外变成很像下跪磕头的动作,但我仍迟迟无法抬起头来。
「你要好好念书,变成了不起的人喔。如果你能变成一个了不起的大人,我这样咬牙苦撑也值得了。」
啊啊,我真的要拋下这个人离开了──我心想。这就是我提出的话题结论。没有任何阻力,我将搬离这间套房。促成这件事的人是我自己。然而,我却悲伤得不能自己,悲伤地哭了出来。
我很不擅长察觉他人的心意,总会挥开他人基于好意而伸出的援手。不仅如此,我甚至连自己的心意都无法察觉,等到拋弃某些东西后,才总算明白自己拋弃了什么。等到拋弃后,才发现那是极其珍贵的东西,然后悲伤不已。
长时间相处在一起就会日久生情﹔看著某人在自己的眼前日渐憔悴会涌现怜悯之心;因为靠对方扶养而产生罪恶感──我像这样用各种理由蒙混、欺骗自己,装作没有察觉,久而久之就真的遗忘了。
明明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我曾经如此喜欢著正弥。
不是出自怜悯、同情或是罪恶感,只是因为我喜欢正弥。替他做饭、哄他入睡,全都只是因为我喜欢他,才想为他做而已。
这对我来说,明明肯定是初恋。
我在没有察觉到自己喜欢正弥的情况下,打算拋弃他。可是,即使察觉到了,果然还是只能拋弃他。只能用自己的意志力,拋弃自己的情感。
我会搬出去,独留正弥一个人在这里。我会拋下他,因为我们不能在这里一起堕落。我们不能沉沦在笨蛋王国里。
不可以将这份心意说出口。必须在不被他人察觉的情况下,将之拋弃、埋葬起来。
因为现在还算安全,因为我能把正弥视为基于好意,将我扶养长大的善良成年人,因为我还能勉强算是他女儿。就继续当正弥的女儿吧,因为我不能糟蹋正弥的心意。
「肚子饿了啊。」正弥说。然而,我仍蜷缩在榻榻米上无法动弹。要是稍微动一下,感觉就会有什么东西满溢出来,只能静待这样的时刻过去。不断落下的斗大泪珠,在榻榻米上染上黑色的污渍。
夕阳西下。
在逐渐变暗的房间里,只有电视不断发出喀沙喀沙的清脆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