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掟上今日子的里封面 第一话 掟上今日子的侦讯室

,仍然会衍生出一个很大的问题——虽说是台面下(而且还与检调方向彻底对立),警方这次却把好歹也是以前协助过办案的侦探,当成了凶恶犯罪的嫌犯逮捕到案。

  光是这样,足以被算是警方衣食父母的社会大众骂到臭头的材料就已经堆积如山了——说不定还会发展成媒体见猎心喜地跑来挖祖坟的连锁反应,使得千曲川署以前的丑闻全被挖出来。

  到时候,曾经风靡一时的冤罪警部——日怠井警部的存在肯定也会浮上水面。不,此时自己的名誉(或者是不名誉)一点都不重要……光是让犯罪者协助办案一事曝光,就会掀起满城风雨。而且,「在台面下请其协助调查」的事实,绝对会让事情更难收拾。

  (不过……光是铐上手铐、被腰绳限制行动、坐在侦讯室里,还不能断定她有罪……吧)

  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有怀疑时应做出有利于被告之认定。

  只是身为「与忘却侦探交过手的人」,也很难轻易相信她是无辜的……回想当时的种种,今日子小姐文静优雅却强势逼迫的搜查手法,如果要说是犯罪已经算是擦边球了,而且还是从非常伤人的角度进攻。

  既不能拿到台面上,也不算合法。

  (算了,真要这么说的话,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为不是犯罪……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为,说到底多多少少都会触犯某些法律)

  正当日怠井警部兀自再次确认现状(法律的现状与自己的现状)时,一旁的今日子小姐始终笑咪咪的——她那平静至极的微笑,反而让人怀疑她该不会完全搞不清楚自己所处的现状吧。

  然而,绝不能被她的笑容唬住。因为这个侦探会用笑容来武装自己。

  即使是在满地是血、惨绝人寰的命案现场中,或是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里,这个侦探还是能保持同样的笑容——根据过去的传闻,不管面对的是残忍变态还是虐待狂魔,因为「反正到了明天就会忘记」,她都能泰然自若,处变不惊。

  那种无论是在命案现场还是修罗场中都能淡然处之的神经(没神经),才能让她不管是在封闭的侦讯室,还是面对着凶神恶煞的日怠井警部,也都能不为所动吧。

  (这对「冤罪制造机」而言,倒不失为一个好消息——至少单就这次的案子来说,我也不必担心她会招供出根本没犯下的罪状)

  「那么,我就从基本的问题开始请教了。今日子小姐,你还记得『今天的你』做了些什么吗?」

  「从这个问题来看,日怠井警部似乎比我还了解我自己的事。呵呵呵,我们以前是否一起吃过饭,还是一起解过谜呢?」

  希望是一起吃过饭——她还补了这么一句。

  今日子小姐不直接回答问题,而是迳自顾左右而言他——真「棘手」。不把问题当问题……他当然知道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问必答,但人是会想要解释的生物,所以一旦被问到,都会不自觉地做出反应才是。

  「只不过,对于失去记忆的我,居然劳动到警部大人亲自出马,可惜显然是一起解谜呢——我猜您之所以会纡尊降贵来到第四侦讯室,大概是要对付我这个每天记忆都会重置的人,您是一位『专家』,是吧。第四侦讯室——呵呵呵。从刚才陪我聊天的那位『可爱的刑警先生』的样子看来,这个房间似乎专门用来收容各种令人伤脑筋的嫌犯哪!」

  「…………」

  「察言观色」是侦探的拿手好戏。

  根据无心的动作、细微的表情以及脱口而出的发言,肆无忌惮、一针见血地说中对方的心事……这么一来,立场简直反过来了。与她「交过手」的日怠井警部还能承受这种「先来一拳代替打招呼」模式到某个程度,但是直到刚才还坐在这里的「可爱的刑警先生」大概连一击都无法招架吧。

  (因为只需跟我们配合一天吧。从这个角度来说,就跟一日署长一样。虽然我根本不是对付她的「专家」……但是派我来应战的主管算是做了一个正确的判断……)

  「从您那迷人的皱眉角度来看,之前的我好像没给日怠井警部留下太好的印象?真抱歉,当谜题摆在眼前时,我通常顾不上礼仪。但因为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了,请您也不要放在心上。」

  「……哪里,你并没有做出任何失礼的事。比起过去,可以请你现在不要打马虎眼,好好回答我的问题吗?今日子小姐,你还记得『今天的你』做了些什么吗?」

  别认输。要有耐心,执拗地反覆询问、确认同一件事。

  无论对方是不是忘却侦探,这都是审讯的关键——最重要的是,拘泥于被名侦探技巧性地直捣黄龙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她只是笑笑地挑衅而已。

  只是刻意动摇对方的心情、让对方沉不住气,企图借此获得更多的情报而已——既然如此,日怠井警部没有先做功课,就直接在上级的指示下前往第四侦讯室,或许反而是一件好事。

  至少不用担心被今日子小姐窥见警方的底牌——像是搜查的进度等等。

  「不好意思,我一点印象也没有。若说有什么是我这个侦探目前知道的事,顶多只有留在备忘录的这句话。」

  语毕,今日子小姐把铐上手铐的双手放上桌,痉挛似地扭动左手臂——只见袖子往上卷,露出直接用签字笔写在肌肤上的文字。

  「我叫掟上今日子。二十五岁。侦探。

  记忆每天都会重置。」

  (……这么说来,我上次也看过这个备忘录)

  做梦也没想到,竟会在侦讯室里再看到一次……

  虽说被捕嫌犯依法是不准携带笔记本或手机等私人物品进侦讯室的,然而如果是写在皮肤上的备忘录,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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