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掟上今日子的里封面 第一话 掟上今日子的侦讯室

  1

  初次见面。

  被这么一说,日怠井警部清清楚楚地想起一件极为讽刺的事,她不只是区区的侦探,也不只是区区的名侦探,而是忘却侦探——身为最快的侦探,同时也是忘却侦探。

  不,正因为是忘却侦探,所以才会是最快。

  因为她一旦睡着,记忆就会重置,所以无论什么样的事件,都必须在一天以内解决才行……之类的。既非虚张声势,也非夸大广告,事实上,她就是在日怠井警部面前,只以「一眨眼的工夫」把问题解决了。

  令人目不暇给的速度。

  可是严格说来,她只证明了被日怠井警部当成嫌犯的青年是无辜清白,并未揪出真凶,也没有帮忙破案……

  (「那部分就交给日怠井警部了。让我们都全力以赴喔!」)

  (明明还曾撂下如此不负责任的妄语……)

  看样子她已经全忘光了。真是名不虚传。

  别说案情,连日怠井警部是谁都忘了……当然,即使没被她撂下妄语,日怠井警部在之后也秉公处理,用虽然称不上最快,但也还算过得去的速度逮捕了那起案件的「真凶」,可是基于先前的理由,他并未亲自参与审讯。

  (没想到在那之后首次要审讯的对象,竟然就是当时为我的审讯生涯画下句点的忘却侦探——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孽缘啊)

  日怠井警部心中虽然充满问号,但却丝毫不动声色,依旧保持他不苟言笑的面无表情(尽管大家都说他那样才恐怖),慢条斯理地在忘却侦探的对面坐下,要求原本待在房间里、负责监视的警官离席……这在规定上有点介于灰色地带,但是日怠井警部的手法比较老派,认为审讯就是要一对一地独处,方能更快攻破对方的心防。

  随着岁月流转,这个手法在今日看来应该又更老派,然而面对久违的审讯,他不想改变态度……反正从上头派出日怠井警部的那一刻起(或者是当嫌犯是忘却侦探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大幅跳脱正常程序了。而且既然是最快的侦探,对于速战速决也想必不会有任何怨言吧。

  「初次见面,敝姓日怠井,阶级是警部。」

  试探性地回以「初次见面的寒暄」。

  「原来是警部大人啊,劳烦您亲自出马,真是愧不敢当。」

  忘却侦探神清气爽地灿笑着回答。

  而从其眼镜后面的瞳眸却是完全无法揣测她的真心。

  虽然看她一脸云淡风轻,但光是与日怠井警部在这么近的距离大眼瞪小眼还能侃侃而谈,就已经够诡异了——即便隔着桌子,换作是胆子比较小的人,纵使有点年纪,面对这种距离感、压迫感,就算吓到哭也不足为奇。

  对于手铐及腰绳也完全不为所动——明明是在装着铁窗、光线不充足的第四侦讯室里,依旧优雅得彷佛坐在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

  (原来如此,这家伙的确很「棘手」……就连在我遭称冤罪制造机的人生里,也没有对上过这种人。可是——)

  光是这个原因,尚不足以出动日怠井警部来负责审讯——毕竟上头就连忘却侦探究竟为何被捕都没告诉他——尽管如此,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派他来审讯,那么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因为他曾有过与忘却侦探交手的经验。

  如果要说有经验,无非是这方面的经验。

  日怠井警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丢出第一个问题。

  「今日子小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吗?」

  「喔,完全没有头绪呢。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想也是。」

  2

  就算想审讯案情,但嫌犯本人却将最重要的「案情」忘得一干二净——这样的审讯根本无法成立。

  不难想像至今在这个房间里,负责审讯的员警与嫌犯之间到底展开过多少徒劳无功的攻防战……行使缄默权的嫌犯可能还比较好搞定。

  拥有忘却权的嫌犯。

  即便不是名侦探,也能推理出至今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终于发现她是侦探,而且过去曾经协助解决发生在管辖内的案件,才把这个烫手山芋丢到曾经也是当事人的日怠井警部手上。

  这也无妨,可以理解。

  问题是,她眼下究竟因为了什么(连本人都不记得的)罪状被拘留……既然都铐上了手铐,显然已经不只是停留在重要参考人的阶段,而是确确实实地遭到逮捕。那,罪名到底是什么?

  再怎么十万火急,也应该先搞清楚这一点再进入侦讯室才对……莫非是与金钱有关?

  想起初遇时的情景,忘却侦探给人的印象,是个对于金钱锱铢必较的侦探……当时的嫌犯(委托人)为了换回自由,也支付了相当可观的费用。

  (难不成是逃税吗?)

  有可能。当时他就觉得很好奇,既然忘却侦探到了隔天,就会把已经解决的案子连同委托人等等的业务内容全忘光,这样要怎么缴税……然而,就算自己曾是与忘却侦探「交过手」的人,也不可能由他负责审讯逃漏税的嫌犯——毕竟日怠井警部是刑事部搜查一课的人。

  (既然如此,是暴力犯罪吗……)

  暴力小今。

  不,这可不好笑,就算是开玩笑也太不好笑了。如果这里不是日本,可能还勉强能博取个苦笑。

  不管怎样,即便忽略嫌犯是忘却侦探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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