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掟上今日子的家计簿 第二话 掟上今日子的叙事性诡计

了不起的诡计」的评价这点固然惊人,但是「先来解开这个谜团」的「先来」更是让二二村警部大吃一惊——意思是说「后来」还要解开什么谜团吗?

  死前留言?

  推测凶手?

  还是——叙述性诡计?

  「请放心。置手纸侦探事务所会包办一切到好——关于套装费用,请容我到最后再跟您说明喽。」

  忘却侦探若无其事地暗示将提高收费之后,说声「接下来」便切进了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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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常识思考,拿钢琴,而且是拿平台式钢琴来打人——而且还要打到人的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要将重达三百公斤,体积还大到双手无法环抱的物体抬到成人男性头部的高度,若非是举重社的成员绝无可能。」

  为何今日子小姐会对举重社有那么深厚的信赖呢(难道是因为她喜欢肌肉男吗?)事实上,连举重社的人也不可能吧——平台式钢琴可不是杠铃,并没有设计成让人能凭一己之力抬起来的形状。

  更别说要抬到头部的高度,就算被害人以外的所有人联手,集合九人之力也办不到吧。

  「所以即使从伤口或头盖骨的凹陷状态研判凶器是平台式钢琴,一般也不可能推断是抬起钢琴来行凶——应该会解释为凶手抓住被害人的头,用力地往放在地板上,静止的平台式钢琴边缘猛敲。但是发现者与现场的鉴识官却不这么想,为什么呢——我想,原因出在被害人被发现时的状态。」

  「发现时的状态……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被压在平台式钢琴底下的状态。先不管用了什么方法,凶手的确移动了平台式钢琴——不仅如此,还把钢琴砸在不支倒地的被害人身上。一旦看到这么匪夷所思的现场,就会产生『凶手是能抬起平台式钢琴的大力士』这种印象——也说不定。」

  今日子小姐噗哧一笑,接了句「抱歉」。或许是自觉用词不太妥当。

  的确,虽然不至于想到什么「大力士」,但或许会倾向认为是有人利用某种方法将平台式钢琴抬起来。

  因此。

  才会产生「头部伤痕也同样是用平台式钢琴砸出来」的假说——然而,并没有人亲眼目击案发过程(要是有目击者,当场就能锁定凶手了)。

  「也就是说,头部伤痕并不是被钢琴砸出来,而是碰撞造成的吗?」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能吧。」

  看她说得这么肯定,的确会觉得再也没有其他可能——太单纯了,单纯到令人感到羞耻。

  「应该把『头部的伤』和『压在钢琴底下』分开来解释。如此一来,绿巨人浩克就不用背负杀人凶手的污名。」

  没有人怀疑绿巨人浩克。

  更何况。

  「就算如此,为了将昏倒的被害人压在平台式钢琴『底下』,还是得把钢琴抬起来不是吗?」

  纵使集合九人之力也办不到吧。

  即便被害人已经倒在地上,但是要压死他,还必须把钢琴整个翻过来。由于平台式钢琴下半部是空的,要将钢琴上下颠倒,用那个叫……钢琴的盖子吗?总之像是屋顶的部分压在被害人身上才行——

  当然不这么做也不是不行。

  还是有什么非得把钢琴压在被害人身上的理由呢?

  理由……

  「凶手确实有着非这么做不可的理由。但就算要这么做,也不用因此就把平台式钢琴抬起来——毕竟凶器终究是种乐器嘛。」

  今日子小姐说。

  「可以拆开的。」

  「啊……!」

  「只要拆解到不能再拆解的地步,再将其上下颠倒地在被害人身上组装起来就行了——这么一来,即使只有一个人,也可以不用抬起钢琴,就把平台式钢琴『压在被害人身上』。」

  「……」

  可以。不——可以吗?

  虽说比起推理小说还不算陌生,但是二二村警部对于音乐也称不上很有研究,因此从未想过拆开钢琴这件事,不过说得也是,毕竟钢琴不是锯下一整块巨大木材,从中雕刻出形状的——键盘和琴弦,也都是个别的零件。

  像模型那样拆开再重组,理论上不无可能——只是,平台式钢琴毕竟不是模型,并不是用塑胶制成的。

  即使用螺丝起子拆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像是顶盖部分,要凭一己之力抬起来仍然太重吧?还得倒着组装回去,光是想象该怎么装就觉得比登天还难,再加上进行这项作业时,下面垫着一具凹凸不平的人体……

  「很累人吧。不要只想用螺丝起子,把剪钳也拿来用就好啦。」

  「剪……剪钳?」

  「哎呀,我说『剪钳』是以组装模型来比喻,在这里应该会是像撬棍或榔头之类的工具吧。反正也不用规规矩矩地组装回原本样子——因为那架平台式钢琴已经『砸在不支倒地的被害人身上』了,有些破损或毁坏也无妨——不管是琴盖裂开、框架散开都无所谓。无法恢复原状的部分,就放着四分五裂也没关系——这样还比较有真实感吧。虽说是『抬起巨大且笨重的钢琴』这样荒唐无稽的真实感。」

  若原本设置着平台式钢琴的房间就是案发现场,想必隔音效果很好,可以毫无顾忌地费时进行组装作业。

  今日子小姐这么一说,让二二村警部惊讶到顿时语塞——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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