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掟上今日子的家计簿 第二话 掟上今日子的叙事性诡计

#9325;,是从阅读进度估算出的数字吗。

  「配合篇幅」是从这来的吗。

  「叙述性诡计之⑧『人格误导』。」

  「人格?呃,既非人类误导,也非人物误导——而是人格误导吗。」

  「或许并在一起说明会比较容易理解——但都已经挤牙膏式地讲到这,就还请多多包涵——接下来轮到轻音社的成员了,雪井美和小姐。」

  「是,她是轻音社的社长。」

  「大家都以为如此,但雪井美和小姐其实有五重人格,轻音部的成员全都是她的副人格。」

  从今日子小姐口中说出来,就仿佛是由推理导出的惊人真相——啥?

  五重人格?

  咦?所谓人格误导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即使早已被医学界否定,推理小说界依旧当多重人格是存在的……」

  就算跟二二村警部诉说『依旧当是存在的』、『大家都是照这样来』,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医学界否定就是不存在吧。

  拿出推理小说界的看法和医学界的见解相提并论,也还是不存在。

  「顺带一提,关于多重人格……」

  「不用,我知道多重人格是什么,请不用像是对多重人格有什么独到见解似地跳出来。呃……也就是说,因为是副人格犯下的罪行,本人并不知情,或者是描写得煞有其事,但其实是假想人格,所以根本没有那个人……这样的诡计吗?」

  「是的。这么一来,不只轻音社的成员,就连推理小说研究会的成员也可能只是雪井小姐的副人格。」

  「不可能。所有人都是独立的人物、独立的人类、独立的人格。」

  「当然当然——那么叙述性诡计之⑨『叙事者误导』。之前提到『对话以外的部分不得有虚伪记述』是推理小说的不成文规定,但是在第一人称叙述的推理小说里,便可以视为例外。也就是在『叙事者本身有所误会』的情况下,就结果而言纵使等于是谎话连篇,也还在容许范围内。」

  「叙事者……就像《我是猫》里的那只猫吗?」

  「是的。『对话以外无虚言』的规定反过来,也可以解释为在对话里扯谎就没关系——若是登场人物的台词,其中有些误会也没关系——到这里可以明白吗?」

  怎么可能没关系——但是还算可以接受。毕竟人是很容易误会的生物。

  「因此,只要用一个人的台词来贯穿整本小说,不管有多少虚言都能被接受。万一发生在合宿所中的惨案是由里中任太郎以第一人称描述的悲剧,我们很可能会把他的主观认定或断章取义,乃至于偏见全部当成现实,照单全收。」

  想当然耳,二二村警部是取得被害人以外所有人的证词,交叉比对每个人讲的话再对照现场搜证结果,整理出客观的陈述——并未偏重任何一个人的证词。

  再说……什么叙事者的。

  里中任太郎或许是主唱,但可不是说书的。

  「只要推说是误会,就能将谎话说到底的话……咸觉那个不成文规定还意外地挺宽松呢……」

  「这还算是严谨的了。要是推理小说以外的小说,即使是第三人称,也经常在对话以外的部分扯谎撩白呢。」

  如果是以我做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的推理小说,应该会用「我忘了」贯穿大部分的场面吧——今日子小姐补上这一句。

  这样的小说能看吗。

  「叙述性诡计之⑩『作中作误导』。终于来到之⑩了!」

  二二村警部看今日子小姐神采奕奕,似乎要为自己加油打气,但居然讲到二位数实在令人打不起精神来——更遑论她还是边盯着手机边说。

  「作中作……是什么意思?」

  生平第一次听到这个字眼。

  语感满特别的。

  「也就是截至目前的事件发展,其实都是其中一个登场人物写的小说——这般叙述性诡计。换句话说,因为是作品中的虚构人物写的小说,即使恣意撒谎、前后矛盾,通篇自圆其说的糊弄也无所谓。」

  什么也无所谓……这样也无所谓?

  不过倒是明白作中作的意思了。

  就像影像作品中偶尔会出现,进入标题画面之前的剧情是剧中人物去出外景,或者根本是主角做的梦之类吧。

  「不过如果是做梦,又有点太过头了。毕竟推理小说界同样也禁止以做梦收场。」

  过与不及的界线到底在哪里……

  「以做梦收场虽不常见,但作中作不只会借由小说的形式,也会以手札、日记、案件记录的形式出现。这点与叙述性诡计之⑨『叙事者误导』是相通的,因为是个人的记录,真实性总是令人存疑。除此之外,一旦由自己执笔撰写,就难免会有美化自己的倾向。」

  这倒是不限于叙述性诡计,现实中也是如此——听说在解读史书之时,就是考虑到这点,所以必须兼顾记述者的立场与角度来进行。

  历史是赢家写下的。

  或许这才是叙述性诡计的极致。

  「换句话说,假设这次的案子其实是由轻音社的益原枫撰写的音乐剧剧本——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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