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 「啊,是、是的……」
看样子,她不是为了显示自己充满干劲才挽起袖子,而是要把自己的手臂看做是时间表……不,不是「看做是」,而是真的写上了时间。居然把白皙耀眼的雪白肌肤当成笔记本,真是太糟蹋了。
还有很多方法不是吗?像是向服务生要张纸,或是写在餐巾纸上!更何况,远浅警部身上就带着笔记本。
或许是因为标榜着绝对贯彻保密义务,所以她才故意将机密事项写在之后非得擦掉不可的身体上,做为情报管理的一环。
「总而言之,先试着全面采信目击证词和监视器的画面吧,远浅警部。可能有人看错或误会,或许也有人说谎,但总之先全面采信看看。」
「嗯……但是先不管看错或误会,说谎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今日子小姐是认为凶手就在我们侦讯的那群人里吗?」
「我可不推理,那可不是我这次的工作——凶手或许就在那群人里,也或许不在那群人里。只是有些人即使不是凶手,也会做伪证。」
「不是凶手,也会做伪证……是因为跟凶手认识,所以想包庇吗……即使还不到这地步,至少也是不想积极作证,你是指这种情况吗?」
对于今日子小姐死都不肯跨过侦探与顾问那条界线,远浅警部虽是暗自感到着急,但也只能这样旁敲侧击,看看她的反应。
「也有人只是单纯不想惹麻烦吧。但毕竟是杀人命案,不想轻易作证以免招来杀人犯的怨恨,也是人之常情。」
「这倒也没错……」
发现尸体时人在店里,却在警方赶到前离开的客人,大概就是这种类型吧……和爱看热闹,还用手机拍下尸体照片的客人比起来,到底哪种人比较有良心呢?远浅警部无从判断。
「或许有人会说自己没看过明明看到的东西,也或许有人会说自己看过明明没看到的东西——把这些可能全部考虑进去,试着来验证讨论看看吧。虽然小王子说『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看不到的』,但是肉眼看得到的东西其实也同样重要才是——谁看过什么?让我们来好好整理一下证词。」
「呃……肉眼看得到的东西也很重要……是吗?」
一句理所当然的话,被她这么轻描淡写地一说,却好像大有深意。
「先试着信任所有人的证词,如果结论有矛盾,就表示有人在说谎。」
这就是反证法呢——今日子小姐说道。
透过「信任」来找出谎言……感觉是一种「绕了大一圈还是回到性格有够差」的思考模式。绝不是种可以笑容行使的手段。
「是有人在说谎——还是有人骗了所有人呢?」
「……」
或许她只是在一一举出所有的可能性,但远浅警部仍然觉得「有人骗了所有人」这假设应该是不可能的。
要是能在那个当下欺骗店里所有的人,让大家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做出伪证什么的,不就正是推理小说里那种独树一格的大犯罪家吗?
既有侦探,又有密室。
可是没有大犯罪家——这应该才是现实。
「是呀,确实如此。我这个忘却侦探也不记得曾经遇到过会玩弄这么大规模诡计的凶手——或许也只是我忘记了。」
穿插着类似小玩笑的台词,今日子小姐开始验证。
「死者屋根井小姐在上午十一点走进店里——这时有目击证人,入口的监视器也拍到她上门的背影。」
今日子小姐边说边把命案的梗概流利地往自己的手臂上写——在手腕和手肘的正中央写下了「屋根井小姐上门」。虽然是写在柔软的人体上,她的字迹倒是非常秀丽。
「然后在店里逛了一圈,屋根井小姐拿了几件衣服,走向试衣间,接着便进了试衣间。这时也有目击证人看到她。也难怪,听说她的打扮相当引人注目,应该很容易让人留下印象吧。」
要说是引人注目的打扮——倒也没错。
今日子小姐并没有目睹被害人的遗体,但就远浅警部的第一印象看来,讲得直接一点,与其要说是「引人注目的打扮」,倒不如说是「惹人侧目的打扮」。原本他还以为是因为自己没品味,看不出对方打扮哪里好看,既然今日子小姐都这么说了,自己的印象似乎也没错。
「可是,她穿的也全部是『Nashorn』的衣服呢。」
「嗯,这么说来,的确有人提到她是常客……」
跟今日子小姐买的衣服感觉差很多——难道是穿着品味的差别吗?
「屋根井小姐进入试衣间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了。直到被发现为止,她都一直待在试衣间里头。没人知道里头发生什么事,也没人听见任何尖叫或争吵的声音。」
「是啊。」
用木制的钝器敲人的头,应该不会发出响彻四周的声音吧……夹杂在店内拨放的背景音乐里,就算隐约听见,也不会想到竟然是杀人的声音。
如果有人在隔壁的试衣间还另当别论,但是并没有这样的证人——就算有,发现尸体时也已经离开这家店了吧。或者只是不想受到波及而不肯作证——不管这些,总之现在先当所有人的证词都是真的。
以「谁都没说谎」为前提。
「当然,也没有人目击到从试衣间逃走的凶手。」
今日子小姐强调——感觉她写在手臂上的文字笔画也比较粗。
换个角度想,这才是最不可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