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掟上今日子的挑战状 第二话 今日子小姐的密室讲座

认为所有防治犯罪的措施或规定是如此。

  「以这角度来看,那家店的监视器数量还在常识范围内。一部分也是他们为了防止遭窃,已经采用防盗扣对商品进行妥善的管理。」

  「防盗扣吗?」

  她重复了一次这个词——她该不会连防盗扣也不知道吧——这是远浅警部多虑了,今日子小姐是知道的。

  「然而,不管是监视器还是防盗扣,都没能防止命案发生呢。」

  的确,防盗措施是有其极限的。人在一时冲动之下犯的罪——或是认为「就算被捕也无所谓」的人所犯的罪是无法预防的。假设这是一开始就考虑会被捕而犯下的罪行,警察这工作还真是空虚——当然,还不见得是那样,所以绝不能掉以轻心。

  「只是,单就目击证词及监视器的画面,总觉得这次的犯案手法不太对劲也是事实——姑且先不论试衣间的密室,这么说来,众人的目光似乎也构成了密室。」

  「密室……是吗?」

  为了让对话进行下去,想简明叙述反而说溜嘴,被今日子小姐抓到关键字了——糟糕,不该对侦探这么说的。

  在这种情况下,今日子小姐会重复这个词,当然不是因为不懂这个词的意思。

  密室什么的,只会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其实只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密室」总是以各式各样的形态存在于现实之中。至于它们是否仍会被称为「密室」,则又另当别论了。

  由于「密室杀人案」这个词汇多少感觉带有某种娱乐性,套用在现实世界里实在有些不妥当——一个搞不好,可能会给人你是在看好戏的印象。

  如果是侦探讲的就算了,这可不是刑警该用的词汇——还扯到「由众人目光构成的密室」什么的,居然妄自扩大密室的解释,真是惨不忍睹。

  远浅警部从平常就特别小心要把兴趣和工作分开,但是在陌生的餐厅气氛之下——或者是因为和女性单独用餐的情况之下——实在过于紧张,不自觉地就脱口而出这样的话。

  「啊,呃,抱歉……我绝不是在耍宝。」

  「没关系的。如你所说,的确是密室呢——远浅警部该不会是那种因为是推理小说的忠实读者,才立志要当刑警的人吧?」

  被说中了。

  只是不小心说出「密室」这个词,没想到会连这都被看穿,或许这就是专业侦探的本事。当然可能不是光靠这么一个词,而是从远浅警部截至目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是从只字片语之中找到线索的也说不定。

  要否定也很简单,只要说声「不是这样的」就好了,但因为显然慌了手脚,远浅警部一时答不上来——被人这么问时,一旦没有马上回答,几乎就与默认无异。

  「呵呵。」

  今日子小姐笑了。这反应让远浅警部感觉受到取笑,面露不悦。

  「真令人羡慕,能有个像样的理由,解释自己为什么投身工作。」

  今日子小姐接着说。

  「因为我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要当侦探了——真的很羡慕你有一个可以明确对人言的就职动机。我也好想那么说,说我因为热爱推理小说、崇拜名侦探,所以才从事这份工作。」

  「……?」

  不太懂她这句话想说什么,总之似乎并没有嘲笑他的意思。然而远浅警部仍不觉得「因为喜欢看推理小说」算得上「像样的理由」。

  「话可不是这么说。在棒球与足球的世界里,不就有很多人是因为崇拜漫画里的主人翁,最后才成为职业选手的吗?没道理警察或侦探就不能基于同样的理由呀。」

  今日子小姐不容置疑地说。

  虽然觉得这种理论有些过于牵强,但这些话多少也减轻了长久以来,一直盘踞着远浅警部内心的矛盾情绪。

  或许因为不是别人,而是侦探——而且是被称为名侦探的侦探这样说,才有这样的效果。

  话虽如此,但今日子小姐显然不是为了鼓励远浅警部才说这种话的。

  「那么,把话题转回密室吧。」

  她似乎干劲十足,挽起袖子说。

  「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因为向往推理小说而成为警察或侦探,但法律有规定杀人是不能被容许的行为——现阶段还无法断定这案子有多少是计划性,又有多大比例是一时冲动,总之形成了一个奇妙的密室是牢不可破的事实。为了戳破这牢不可破的事实,让我们来进行讨论吧。」

  或许帮不上什么忙,还请让我协助整理一下状况——今日子小姐说着,把挽起袖子的左手臂咚地一声放上桌,宛如准备要抽血般,内侧朝上。

  即使在灯光昏暗的店内,她那雪白的肌肤仍是白晰耀眼——对于中年男性而言,有点太刺激了。

  一连串的举动令远浅警部满头雾水,不晓得她想做什么。

  「请借我一枝笔。」

  今日子小姐很自然地将右手伸过来,抽走远浅警部插在胸前口袋里的原子笔,灵活地用单手打开笔盖。

  「开店时间是早上十点。」

  她在裸露出的左臂靠近手腕的地方,画上一条线。

  「发现尸体的时间是十二点——」

  接着又在手肘附近,画上一条同样的线。

  「问题在于这段期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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