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幕 由花致花*

都只想着玛丽而行动,所以若不藏起自己的样貌,我就会成为昂坦街上出没的五胞胎六胞胎。我可不想太惹眼了被八卦小报写成特辑。

  每次装在木箱中的玛丽遗体自家中运出的时候,我就会穿过爱丽丝之镜。

  镜子一次次地接受了我,把我送到1843年5月22日。

  我租下了数处公寓跟别墅,结识了几个有钱的知己跟当裁缝的朋友,开始了为玛丽的需要而活的日子。听说薄荷软膏能缓解咳嗽发作,就跑遍巴黎把能找到的软膏都搞到手;在这种恶劣的卫生环境中内衣永远不够穿,就跑去不把禁赌令当回事的沙龙,赚点小钱好搜罗绢制的衣服。在送去用纸币包裹的橙子的时候,我挑了个吉利的姓名缩写。报纸在大书特书我破产了,而我读起来却像是在看令人怀念的相簿。

  我也考虑过不再用麻烦的赚钱方式,转用尽可能地借钱然后逃进爱丽丝之镜的方法,但最后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今后——不清楚具体是多久——无法排除由于不可控制的缘由我会需要借钱的可能性。没有人会老好人到了再借钱给赖账不还的人吧。在这巴黎足有三十多个“我”同时存在,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增多,毁掉将来有可能会用到的手段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奇怪的是,我久违地找回了活力。

  因为在这没有出口的迷宫中,我能作为一个人活下去。

  而且还能跟告诉我这点的那个人一起活下去,我很幸福。

  就算这仅限于有限的期间,我也毫不在意。

  因为感觉此后的人生全都尘埃落定,我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

  在第三十次到第四十次间的某次,我邀玛丽去诺曼底旅行。我苦笑着说那不是你的“故乡”吗,玛丽微笑着回我说“是呢”。

  在白色的苹果花盛开的法国北部乡下,空气非常清新。成片的苹果田美得不像是这个世界,每每起风时,白色的花瓣就像飞雪一样飘散在青空之下。身上沾着花瓣的玛丽像孩子般兴奋不已,还笑着说天国要是也像这样就好了。

  戴着意大利制的草帽,玛丽光着脚跑在金色的沙滩上,我跟罗丝看得提心吊胆的。我们喝着苹果酒而不是葡萄酒,跟牧童一起玩耍,去参观了后世被怪奇小说家写成怪盗据点的奇岩*。从北海吹来的海浪,即使是在初夏也决不能说是温热,但十九世纪的牧羊人们都说海风对肺病有好处,体贴着脸色苍白的病人。

  *疑指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的侠盗“亚森·罗宾”系列。其中《空心岩柱》一册的曾写过法国诺曼地大区滨海塞纳省埃特雷塔(étretat)海边的象鼻海岸。

  就连我们所呆的村子里,都传来了巴黎关于佛丝的流言。村里人理所当然地把我们当成了老套的享受片刻恋情、不顾后果的贵族少爷跟为恋爱而活的罪恶之女。都会短暂的恋爱剧,对于偏远乡下来说,似乎是最适合用来憧憬的题材。

  简直像真的身坠情网一样。

  我只有那么一次,差点对佛丝说了出来。

  在革命前的贵族别墅,在像是人偶之家一般的住处。

  我为了不被她看破自己已经不再在意彩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曾跟佛丝牵手走在沙滩上,也曾背过闹腾过头走不动的她。罗丝也很识趣,常常让我们两人独处。既然连十分忠于佛丝的她都不讨厌我,那佛丝也对我感觉不错的吧。我是这么觉得的。

  然而。

  “很抱歉,我已经决定不会跟你工作了。”

  佛丝完全像是开玩笑似的,但每次都拒接了我的爱情。

  我半开玩笑地问她,连一个吻都不行吗?茶花女却没有回答。

  这也许是她表达诚意的方式。

  她大概把我当好朋友吧。

  如果这对她来说是最幸福的状态的话,那我就只需把这个角色扮演到底。

  世界如此美丽。

  只要佛丝还活着。

  只要习惯了,连地狱都不再是地狱。这是个优雅的牢笼。

  要是我跟她说自己甚至都开始感受到了安宁,佛丝会笑吗。

  在田园生活中,我不止一次提出就这么在诺曼底生活如何,但佛丝完全没有接受的意思。

  两周后,我们回到了巴黎。

  我再次恢复了一边看着作为钢琴教师进出佛丝家的“我”,一边做支持着她的生活的幕后人员的日子。

  尽管巴黎连送水下水管道都还早得很,公共墓地一股子腐臭,煤烟侵蚀着人们的肺脏,但佛丝还是爱着这里。是因为她出生在这里么?还是因为对这人人都在拼死劳动,却连个能有个更好的明日的保证都没有、跟绝望为伴的日子,而感受到了亲近感呢?

  我也不是不懂她的心情。

  当中她最爱的,大概是在巴黎的剧场举办的假面舞会。

  在狂欢时节,巴黎市民为之疯狂的假面舞会上,她也加入了变装的人群,开心地在紫烟之中起舞。

  根据第二天的报纸,大约有七千群众,展示着天使啊恶魔啊,猫啊海盗之类华丽的变装,随心所欲地带上各式假面肆意玩耍。抬头就能看到两排巨大的吊灯,像是玻璃水母一样吊在那儿。

  身披白色蕾丝跟红色丝带,打扮成天使样子的佛丝,跳着她擅长的舞步从一个男人的双腕走向下一个人。那身躯还有不到一年就会失去生命了,这有谁能相信呢。

  由七十人构成的大规模管弦乐团奏响佛丝喜欢的《邀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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