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夜阑云纷百花乱 Chapter.11 舞动的剑之继承者们

  这是复仇。

  目的只有一个。

  将SIX抹杀。

  似乎那个孽畜成立了个叫Revice的品牌,要在艾尔甸掀起什么狗屁恶德再生的旋风,只要掐灭源头,这些玩意儿便自会消散。

  不断剔除多余目标。

  最终只剩SIX一人。

  将其他全部视若不见,只要斩了那孽畜。

  将他挫骨扬灰,焚烧殆尽。

  留下的残渣,也丢进金属机术熔炉中处理掉。

  如此一来,不管是何等的怪物,总也不会再复生了。

  “我有一事不明。”在罗叉身后如影随形跟着的“小罗刹”李童晏,压低声音挤出话语,“优安副长为何不参加此次作战。”

  在秩序守护者的初创期,李童晏便与同为炽帝国出身、名唤李郑嘉的剑术专家一同加入。在这之后,称呼李童晏为“小罗刹”的正是先代。李童晏以此为荣,在后背刺了罗刹刺青,也在盔甲右臂处刻了“小罗刹”三字。

  这个男人和罗叉极为相似。为先代揭示的大义奉献出全身心,全无迷惘,早已视性命为无物。他细眼中的光芒一如精心打磨的利刃。作为讨恶之剑没有任何多余的言谈。而他如今说出了这如同心怀不平的话语,想必早已在腹中酝酿多时。先代是优安的义父。实际对待他亦与生父无异。李童晏对先代极为敬爱、不、甚至算的上是崇拜。因而他无法理解,为何子不为报父仇而挥剑。

  “屯所须有人看守。”罗叉本想继续说明、却收了口。

  诚然,屯所、银之城寨不仅是秩序守护者的据点,更是所有人的居所。不论何时,都不能对它的警卫工作有丝毫疏忽。

  另外,优安和琺瑠,平日便指使无名队收集情报、总结情报制定我团的活动计划、更在维持我团纪律上倾注心血。琺瑠还是个女人,容貌过人十分显眼。以此那两人基本上都是在暗中给予我团支持,这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按照团中的长者、因沉稳宽容的品格人望颇高、私下被称为“大伯父”的马修•修奈特的说法,那两人活跃在幕后。当然,团中地位最高的罗叉、即便不可能、也必须使自己成为义的台前具现。

  若要讨伐SIX,报这血海深仇,必须得由身为总长的罗叉下手。

  由此一来,“死神”罗叉之名便得以远扬、成为复仇雪耻的传说,我等之义便愈发璀璨、闪耀凄绝的光辉、为艾尔甸带去秩序。幕后之人就好好待在幕后,指使我等台前之人便好。

  优安•桑瑞斯。

  想必你便是如此考虑。

  其实你想要亲手斩杀SIX想得不得了,却仍将这机会让给了我。

  你可知道,优安。

  我就是讨厌你这一点。

  既然你有本事装作生性恶劣,既然你有闲心装作扭曲乖僻,为何就不能如你义父一样用笑容让所有人奋起,为何就不能挺起胸膛扛起义的大旗,为何就不能一马当先气吞山河地挥出手中之剑。即便在繁忙事务中忍受他人冷眼也不松懈剑术锻炼的你,绝不是队员口中揶揄的弱者。你打算总有一天攀登至先代的高度,甚至超越人的界限,到达前人未知的境界,以此来回报义父的养育之恩,可是如此?

  优安,总长之位应该给你才是。

  我和李童晏这样的凶器,只有你才能使用自如。

  所以我恨你。让我这样无法胜任之人,坐上总长之位。我简直是个丢在台面上的小丑,即使明白这一点,为了守护先代创立的义,我也只能一味扮演下去。

  是吧。优安。你和我一样。

  你也想一起行动吧。

  与我同舞……?

  罗叉的嘴唇微微缓和。

  无妨。

  我从心底里厌恶你,却与你有着孽缘。先代遗留下的名匠达古拉斯•多斯所铸对剑、由我背负“日轮”、由你佩戴“月明”。自那一日起,你我便纠缠不离、至死方休,不论这是否是你我所愿。这是无法斩断的羁绊。

  我会舞给你看。

  狂舞至敌人的鲜血四溅。

  你也是,优安。

  直到吐血倒地为止,都给我在暗中舞动吧。

  忽而不合时宜地想到,琺瑠也是个可怜人。

  释拿死了、焰死了、失去了先代、而我们又不断离她远去。

  细追究来,SIX,都是你造的孽。

  我会让你偿还。

  不。

  不需要偿还。你的罪孽绝无偿还的可能。

  你只需要去死。

  给我灰飞烟灭。

  从这人间,不留痕迹地彻底消失。

  这就是你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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