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最后之战 第2章 篡夺的圆环

emsp;从以前就一直很眷顾人类的哥哥皱起眉头。

  徘徊人间的是「战神」,战神所到之处引动了人类的斗争心与贪权欲望,发动师出无名的战争攻打邻国。

  在那个时代──人类还在使用青铜武器和木盾打仗。

  跟后世比起来,发动战争的难度也比较低。

  「战神」就在那样的时代跺步徘徊。

  普罗米修斯也知道这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消息,一经追查后果然不出所料。

  战神徘徊的地方发生了第七次大战,光这一次就有几千人死亡。

  兄弟俩在神界俯瞰惨烈的厮杀。

  「大哥,这种幸运不会有第二次了。」

  「我也有同感。」

  天神在人间流浪,会逐渐产生狂态。

  这是不顺从之神的天性,好在这次天神的疯狂拯救了人类。

  战神看到人类的血战后相当兴奋,对鲜血的渴望彻底爆发出来。战神想获得更多鲜血──尤其是神圣的鲜血。

  于是,战神提起神剑自刎。

  疯狂的战神就此殒落。

  他再也没办法带给人间更多灾害了。当然,人间已经充斥了混乱与鲜血……。

  「大哥,你看那个人类。」

  「喔喔?」

  弟弟伸手一指,哥哥顺势看过去。

  人间的战场上,有一个人类士兵──偷偷接近自刎的战神。士兵从战神的尸体上,夺走了神剑。

  他抱著神剑,拼死逃离了战场。

  「他看出神剑锋锐无边,眼光还不错嘛。」

  「不只如此喔,弟弟。人类有一种信仰是夺走勇者或英雄的某一部份,例如他们的所有物或肉体,祈求死者的力量能够为我所用。」

  智慧与知识,也是普罗米修斯的《权能》。

  弟弟听到这个说法后,忽然激动地问道。

  「这么说,那个人类得到天神的武器,会成为新的怪物啰!?」

  弟弟继续以热烈的口吻说。

  「继天神之后,成为威胁人间的另一个怪物。这又称为英雄或王,他有办法支配所有的人类吗……」

  「应该不可能吧。」

  聪明的普罗米修斯倒是很冷静。

  「肉骨凡胎无法使用天神的道具。对他们来说,神剑无异于一般的棍棒──照理说是这样没错,但……」

  「但是什么?」

  「如果他擅用神器,马上就会死。」

  「唔嗯。」

  弟弟厄庇墨透斯,其名字意味著后知后觉者。

  他在思考之前,会顺应本能与直觉行动,把行动看得比思考更重要。两兄弟截然不同,哥哥对弟弟说。

  「就算是天神之间互夺神器,也是一样的结果。温婉的爱神夺走神剑,你觉得有什么作用吗?」

  「应该……没有吧?」

  「对吧?但如果用上我以前看过的《强夺圆环》,那就另当别论了。」

  「那是什么啊?」

  「从死亡的天神身上夺走权能的神器。」

  「喔喔!真了不起的玩意!」

  厄庇墨透斯的双眼闪闪发光。

  「大哥,我们天神没办法随意干涉人间对吧?」

  「是啊。」

  「那我们把圆环送到人间,会发生很有趣的事情吧?趁著其他不顺从之神在人间徘徊以前出手的话。」

  对于弟弟的提议,哥哥耸肩回答。

  「你要是乖乖听到最后,就不会这样想了。最近不是有一群《剑神》很张狂吗──那个神器可以重现他们的属性。」

  「大哥,你是说那些持剑赶走地之女神,用力量逼迫她们屈服的……」

  「是啊,剑神会夺走屈服对象的权威和力量,转化为自己的东西。好比从敌人的尸首上夺走武器,当成自己的东西,强化自身力量──」

  这不是一个愉快的话题,普罗米修斯的语气有些低沉。

  「况且,要启动《强夺圆环》要满足某个条件。」

  「什么条件?」

  「凭自己的本事──杀死篡夺的对象。献上杀害的天神性命,才能启动《圆环》。」

  「……这样就没意义啦,人类怎么可能杀死天神。」

  这时候,没有先见之明的弟弟也同意了。

  不过,他马上换了一个话题。

  「大哥,那个神器在哪里啊?」

  后来,厄庇墨透斯横越七大神域和九大冥府,历经千辛万苦才找到《强夺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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