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的人才,因此决定把这起跟踪狂事件交给南先生负责。
我的心中充满不安。
希望这起事件,他会愿意负责到最后一刻。
2
以结论来说,南先生这次有尽到身为侦探的义务。
他成功解决这起事件,并且揪出犯人。
昭和所长曾说过「南小弟的打击率是五成」。尽管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但只要有负责到最后一刻,他肯定能解决事件。
反过来说——就是有一半的事件,他都半途而废。
依照当事人的说词,除了事件内容是否足以成为推理小说的题材,他还很容易因为没兴趣而中途跑掉。反过来说——他会负责到最后一刻的事件,或许算得上是能当成推理小说题材的事件。
具备英雄史诗的要素。
具备浪漫爱情的要素。
具备怀旧复古的要素。
具备稀奇古怪的要素。
具备奇幻异想的要素。
是个能撰写成推理小说,呈现在读者面前也不丢脸的事件——唯独这种事件,才是吸引极恶侦探上钩的绝佳诱饵。
只是这种明明吃入嘴里,一旦不满意就当场吐掉的态度,当真是不负责任到能用「极恶」两字来形容。
不过换个角度解释,有可能只是他无力解决该起事件,就以「我腻了」来当作逃跑的借口。
南先生是个对于他涉足的事件,有一半机率会解决,另一半机率撒手不管的侦探。
纵使打击率高达五成,却是「全垒打」或「三振出局」二择一。是一名只会拿出如此极端的成果,派他办事如同一场豪赌的侦探。
这起跟踪狂事件的结果,很幸运的是击出了全垒打。
至于三振出局的——则是下一起事件。
在这之后的另一起事件,极恶侦探选择半途而废。
那是在某出版社的派对上发生的杀人事件,南先生解谜到一半,竟丢下一句「真无聊」就拍拍屁股走人。
3
隔天——
南先生前往委托人田泽新菜的住处。而我则是百般不愿,当真是千百个不愿意,最后被迫与他同行。原因是所长认为,此次的委托人是女性,再加上委托内容的关系,有一名女性和南先生同行会比较恰当。
乍看之下这是十分正当的判断,但是啊……
总觉得所长会利用各种理由,故意把我跟南先生凑在一起。
「南小弟跟你在一起时,会比平常更认真面对工作。不管怎么说,难得有一位后辈,他也挺开心的吧?你想想,南小弟总是喜欢耍帅嘛。」
以上是所长的说法。
这对我来说却是一种困扰。即使以一名侦探而言,他确实是有少许值得尊敬的部分,但其他地方扣了更多分。
因此先不提个人好恶……我是尽可能不想与他一起行动。
天晓得他会对我做什么,而且,我不想被误认为他的朋友。
不过——社会人士的辛酸之处,就是无论对象是谁,只要上司一声令下,就不能夹带任何私情,非得付诸行动不可。
「这里就是妮娜居住的公寓吗……」
我走出计程车,抬头仰望住址所示的建筑物。
那是一栋看来屋龄超过三十年,说得再好听也算不上是气派的三层楼公寓。没有自动锁与电梯,是个历经风霜的集合住宅。
入口附近设有整栋住户共用的信箱,其中一○二号房贴着写有「田泽」的名牌。
「这、这不管怎么说,都太缺乏警戒心了吧?」
以一名年轻女性独居在外的情况来说,保全方面未免太令人不安。
这栋公寓不仅任何人都能自由进出,而且入口旁边就是等同于私人情报宝库的信箱。即使信箱加装安心用的南京锁,但只要有一根细棒,似乎便能轻松偷取信箱里的邮件。
「这样的破公寓,简直跟邀请人成为跟踪狂没两样。」
「……妮娜怎会住在这种地方呢?她明明是一名偶像,这样也太缺乏危机意识了。」
「想必是没钱吧。」
南先生以没什么大不了的语气回答。
「没钱……不过一般来说,经纪公司都会帮忙打理这部分吧?公司内的偶像可是遭人跟踪喔,经纪公司应该更认真保护旗下的艺人……」
「你白痴吗?先不说顶级偶像,像她那种随处可见的地下偶像,经纪公司才不管她住在哪里。如果只因为三流艺人被跟踪狂骚扰,公司就要帮忙安排保镳,或是送她住进附有自动锁的大楼,那即使公司再有钱也不够用。」
南先生把话说得很难听,却很可能是事实。
经纪公司愿意砸大钱保护的对象,只有相对有价值的艺人。妮娜所属的荒贝经纪公司,并不是特别差劲的经纪公司。倒不如说,从他们愿意尊重妮娜的意见,委托侦探事务所帮忙解决问题这点来看,应该是个愿意为艺人着想的经纪公司。
我抱着复杂的心情,迈步走进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