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再待下去也没用。
就去找那个哥布林和药草吧。
*
我依照光头肌肉男的指示离开城镇。
出城时脚一跨就出去了。
进城时只要出示公会发的证件即可。似乎只要进过一次城,身分就能受保证。这也太松了吧。说不定是这座城规模太大,也只能这样管理。
出城以后,我朝森林不停地走。所幸森林不久就出现在视野中,路上没有迷路问题,默默走了半刻钟就顺利抵达目的地了。
「……还真的就是森林。」
我站在森林与草原的交界喃喃地说。
「来找这个药草吧……」
等等,在那之前我想喝个水。
这几个小时我一滴水也没喝过,喉咙乾死了。
「希望附近有河流。」
还要顺便洗衣服。
中箭害我的衣服到处都是血迹。现在用客观角度审视自己的外表,实在是超乎想像地难堪。这年头的流浪汉说不定行头都比我好。
「…………」
烦恼这也没用。
现在只能靠这双腿了。决定当前目标后,我便走入森林中,沙沙沙地踏著腐植土走。在浓浓土香的无径之路上,稍微变热而使额头汗流不止的气温中强行军。
然而很不巧,不管怎么走就是找不到河流。
不过这里长这么多树,所以我相信迟早找得到而默默地走,告诉自己不可能找不到而策动双腿。拨开蓊郁的草木,往看不见的清流前进。
从城镇规模来看,附近一定有河川之类的水源。
我就这么走了快一个小时,成功把自己搞到迷路了。
「……我应该走得很小心才对啊。」
野外寻物对坐办公桌的人还是太难了。仔细想想,我已经好几年没在没铺柏油的地方走,更别说这种连路都没有的山岭。看来我太小看森林了。
「是我活该吗……」
怎么办?
城镇不晓得在哪个方向。
治疗魔法能消除双脚的疲累,却无法解渴,那么恐怕也治不了饥饿。听说没有任何死法比饿死还痛苦。这样下去很危险,绝望就在我身边打转。
比起哥布林和药草,飮水和食物更重要。
最需要的是能让我找到城镇的罗盘。
「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害怕起来的我吼叫著前进。
这时,我发现前方有个形似哥布林的生物。
「出现了!」
「……人……人类……」
对方也注意到我了。
不过,他没有直接抄家伙攻过来。
大概是因为他的伤。
这个哥布林脚受了伤。大腿有个大裂伤。
「喔呼,这伤口看起来好痛。」
「唔……完蛋了吗……」
哥布林举起手上的剑,可是双腿抖得好厉害。剧烈出血使他脚边堆起一片血池,若置之不理,再过几分钟就不免一死。即使是我这个坐办公桌的贫弱渣男,用地上树枝使劲一戳也能撂倒他。
可是,我怎么下得了这个手呢。
「哥布林啊,我们作个交易吧。」
「……交易?」
「我帮你疗伤,你带我到河边去。」
「什……么……」
「不行吗?」
「…………」
负伤哥布林稍有逡巡。
他似乎视力开始模糊,眼眨个不停,表示他真的离死亡不远了。一旦丧失意识就再也醒不来了吧。
这状况也成了推手。
「那好吧……」
对方很快就点了头。
选得好啊,哥布林。
「好,待会儿可不要恩将仇报啊。」
也罢,担心这个也没用。
该死就是得死。最后就是曝尸荒野,和饿死渴死没什么不同。
「开始喽。」
伤口愈合吧。
我在心中默想。裂伤跟著发出微光,逐渐愈合。
我不知道这个法术具体上叫什么名字,但实在很厉害。即使已经用过不少次,到现在还是看不惯。用这种法术疗伤不会太犯规吗?
「……伤口……恢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