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走上很长的一段路吧。
我分析著自己──由于我喜欢过忙碌的生活,因此几年后应该也还是有得忙吧。
若和老友见面的时间会变少的话,就有必要深思……煎好了,该起锅了。
我熄掉炉火,将欧姆蛋和培根盛进盘子,并拎起装了面包的篮子,走向寝室。
我走进寝室后,丽狄雅立即钻入了被窝。在阳光的照耀下,她的红发熠熠生辉。
「丽狄雅,我做好早餐啰,去洗个脸吧。」
「……不要。我今天要请假,然后要和你一起去王都购物。」
「这可不行,你已经是王宫魔法士了,而且还是公主殿下的护卫对吧?」
「在大使滞留的期间,我的工作会由近卫代理的啦。你要是不把本小姐放在第一位的话,那可不行……你最近太看轻本小姐了。我可是会认真袭击你的喔!应该说,既然你是个男人,怎么会、迟迟不出手呀!」
「丽狄雅•铃斯特公爵千金,玩笑有点太过火了。喏,起床吧。」
任性的公爵千金在床上拍打著手脚,不快地嘟嚷道:
「……不可爱!你实在是太不可爱了!!这种时候应该要说:『一切遵照主人吩咐。』才对吧────!」
「好的好的。」
「『好的』只要说一次!真是的!!」
每个月的好几天里,丽狄雅都会像这样跑来住我家。
这不是什么腥膻色的情况,她只会小酌几杯闲聊一阵,过没多久就会睡了。而我也被丽莎小姐叮嘱过;
『亚连,你若是愿意成为我家女婿,我自然是再高兴不过。然而,在正式走入婚姻之前,你也必须做好周全的准备喔?丽狄雅情窦初开,加上个性容易失控……就拜托你了喔?』
我实在是很想吐槽,但没办法开口。
说得直接一点,我是对这位钻进我被窝、打闹耍赖的女孩子抱有好感的。不知道该不该感到悲伤,我虽然要满十七岁了,却从未有过和女性交往的经验。就算不管我是否爱上她,丽狄雅确实是我最为亲近的人,我也有珍视她的打算。
这几年来,我和她一起经历了许多印象鲜明得恐怖的经验。若是包含『勇者』和其后发生的黑龙击退战,丽狄雅说是我的半身也不为过。
若问我有没有打算离开她身边──……嗯──哎,其实有过几次念头啦。毕竟好几次都差点赔上了性命。
然而,我却还是待在她身边,不曾分离过。
不过,一旦牵扯到了婚姻,我觉得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丽狄雅可是四大公爵家的长女,而我只是个孤儿。
虽说由王室主导的实力主义改革推动得还算顺利,但阶级之间的壁垒可没这么容易垮下。
我和老友成为那种关系的可能性,可说是趋近于零。只要我当不上新受封的公爵,那总有一天……
老友披著棉被,坐起了上半身。
「……你在想些奇怪的事对吧?」
「没这回事啦。」
「少说谎了!你这人就是想太多了,交给本能去做不就得了!这样一来,呀啊──」
「!?」
老友以双手扠腰,正打算站在床上的时候,身上的棉被滑了下来。
丽狄雅身上只穿著每次都会和我索讨的白衬衫。换句话说她底下是──我将目光别开。
看似害臊的女子对我问道:
「…………你看到了?」
「不,我什么都没看见。喏,该吃早餐了。」
「……哦~你没看到啊。连我的剑都能接下的人,居然会没看到呀。」
「我可以说一句话吗?」
「什么啊?」
「就算是我,也可能有个万一,还是别穿那种性感的内衣了吧?」
「去死吧!……等等,你刚才是不是提到了『性感』两个字?」
「啊──啊──啊──得热一下面包才行。趁著餐点没冷掉之前换好衣服吧。」
「欸、喂!本小姐还没把话说完!亚连!」
我关上房门,施加隔音魔法,战略性地撤退。
并不是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脸正涨红著。
也不是因为身穿衬衫的丽狄雅可爱过头了,让我产生想紧抱上去的念头。
……我说没有就是没有。
我热过面包,取出了沙拉和水果水,盛了两碗汤,将装了欧姆蛋和培根的盘子端上桌。在做完这些布置的时候,穿著白衬衫和短裤的丽狄雅终于现身了。
她的头发还是翘得乱七八糟,平时可见不到她这额前头发上翘的造型。我之前有向丽妮打听过这件事,但她却是一无所知的样子,说不定知道此事的人其实极少。
她身上的衣物都松松垮垮的。明明之后还得换上正装,为什么还要特别穿这种尺码不合的衣服啊?
只见她露出了得意的奸笑。
……那是我这几个月来最严重的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