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看到布袋小姐传了邮件约我一起吃饭。
我立刻打电话,彻底用面对工作的态度告知愿意接受邀请。用社交辞令的态度对待喜欢自己的女性这点,要说我毫无罪恶感是骗人的。所以我不会主动出击,今后我也一定不会对布袋小姐动真情,这并不是对方是不是我的菜的问题,而是我自己本身的问题。
即使今天难得回到了一个月前的十月上旬暖和气温,但是到了晚上又回归十一月的温度,冷冽的空气弥漫在四处。我和布袋小姐吃完饭回到家后立刻放热水,连肩膀都泡进浴缸之中,从身体内侧温暖到皮肤表层。
离开浴室后,为了不要让身体冷却,我多披了一件外衣,坐在边廊上。正打算要打开冰凉的高级啤酒,就感受到一股视线。定神一看,发现河狸正在庭院中。
「…………」
和河狸对上眼了。老实说,在这个瞬间之前,我老早把昨晚的稀客忘得一干二净。
明天见。我想起祂昨天离开前说的话,没想到还真的来了?正当我思考对策没多久,河狸的前脚不停地做出往左右滑动的动作,我知道祂要我开窗。在我脑内闪过干脆拒祂于门外算了的想法时,祂又指着柱子,还露出闪闪发光的前齿。原来如此。给我打开,否则我要咬柱子啰!真是有够简单明了的肢体语言,看来我非得开窗不可了。
跳过脚踏石的神明,从窗户的缝隙钻进室内。
「昨天那果然不是梦。有什么事?又迷路了吗?」
「奴家是来见您的。」
「你认错人了。」
「才没那回事。」
祂伸出小小的手想要小酒杯,不想被咬的我只好乖乖照做。从厨房回来以后,我发现应该没有开过的巧克力盒竟然被打开了。
「我说,难道你昨天有吃吗?」
假装一脸不知情的祂,嘴上还沾有杏仁巧克力上面附的可可粉。祂绝对有吃。不是觉得喝酒配巧克力是在开玩笑又不堪吗?
「这世界上才没有会喝酒、会吃巧克力、还会说人话的河狸。你到底是什么?」
「您忘了吗?奴家可是神明大人呀。」
「……我是不讨厌妖魔鬼怪啦,但你可不要附身在我身上喔?」
面对这位无奈地认为我记性很差的神明大人,再继续追究下去好像也无济于事,所以我放弃了。反正不管我怎么问,祂都会主张自己是神明吧?
「话说,您今晚是否去约了会呀?」
神明的前脚谨慎地捧着装满啤酒的小酒杯,用探询的口气询问,原本仰望月亮的视线也转移到我的身上来。
「为什么会这样问?」
「您不该用问题回答奴家的问题。」
「我的确和女性见了面,不过,对方可是重要的客户公司内的员工,去赴约也就像是去工作一样。」
「是昨晚那个用社交辞令回信的女性吗?」
「猜对了。」
我咕噜咕噜地喝着啤酒,斜眼看着神明大人神不知鬼不觉似地把巧克力送入口中的画面。祂真的在吃。不知道是不是不想发出声音,祂细细地咀嚼一口含到嘴里的巧克力,就在咬碎杏仁的瞬间,我们对上了眼。打算佯装不知情的神明大人慢慢回头,看着连接走廊的和室一角。当作客房使用的房间里面挂着客人用的衣架,上面披着我今天穿的简便夹克。
「看来是个香水和妆容很浓的女性呀。」
我不知道河狸的嗅觉敏不敏锐,但看来神明也具备了人类无可比拟的动物嗅觉。今天的布袋小姐确实化了浓妆,还喷了香水,强烈地主张了自己的存在。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年龄,她那看似年纪比我小的娃娃脸,实在很难说得上适合化浓妆,看起来就像是模仿大人的逞强小孩。
「她平常不是那样。」
「从她打扮的干劲可以窥伺出她是否认真看待你,要跟她交往吗?」
「谁知道呢?」
「对她有什么不满吗?」
「没那回事。」
「就算交往,您也不会认真。因为您的心中有无法忘怀的人呀。」
就算昨晚的我喝得醉醺醺,才会坦率地把不曾对他人说的内心话说给神明听,这行为还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还有酒可以喝,今晚就让奴家听听小怜的事情吧?」
不可思议的是,我并不后悔说给祂听。
「……已经二十年了。」
我咬了一口巧克力并开口说道。
我把手伸向久远的记忆之中,尽可能捞回小怜的模样。虽然心底希望可以见到她,同时也希望自己适可而止,为这段记忆画上句点。或许我很想要把这股矛盾说给其他人听吧。
「我是在二十年前左右见到小怜,昨天我也说过,到目前为止,我也只见过她那么一次而已。」
「这就是所谓的岁月如梭吧?短短二十年的岁月,对人类来说是如此漫长的日子。」
「我很在意你把二十年定义成『短短』。」
「这只是无聊小事。好了,继续说呀。」
被祂催促后,我回想起见到小怜那天的事情。
「……那天的天气很好,我和朋友在打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