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对一百在数字上是相同的。
只不过我们这一百人当中女性小孩占了大多数,而且还有是否受过军事训练的差距,实际开战的话只会被单方面蹂躏……
不过即使如此还是会造成损害,至少可以让对方产生这个想法。
「借此让他坐上谈判桌这点我懂了,接下来该怎么做?」
「剩下就是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让两边的主张跟利益能够磨合而已。我们的目的是生存下来保护生命,那么菲尔姆王的目的呢?」
「……不就是要杀死你们吗?」
菲尔姆王的目的是杀死耶鲁他们来杀鸡儆猴好防止国民逃亡,为此才会千里迢迢跑到这种地方。这代表耶鲁想讲的是……
「你的意思是要把自己以外的难民交出去吗?」
我瞪着耶鲁,结果他用力挥手否定。
「当然不是!就算那么做也没办法得救哦?杀死三十个人以后,人数减少的七十个人也只会跟着被杀掉而已。」
说得也是哦?毕竟菲尔姆王根本没有必要遵守跟我们定下的约定。
「那你的意思是?」
「菲尔姆王的目的不是杀戮,而是要杀鸡儆猴。正确说起来是想要已经杀死我们的结果,但是没有杀害的必要。」
……需要已经杀死的结果,但没有杀害的必要?这意思是说……
「已经杀死的证据吗!」
「就是这样。菲尔姆王把我们全部杀掉后,怎么想都不可能特地把尸体带回去。那样尸体中途就会腐坏,所以能给菲尔姆王当成杀光我们的证据又不会腐坏的东西……他应该是打算把所有人的衣服或装饰品剥下来后带回去吧。所以只要取得全部人的衣服,对菲尔姆王而言就算达成目的了。」
原来如此……让思考柔软一点再来想想,的确没错。
「那这样就必须请所有人把衣服脱掉……」
「不,没有必要脱下衣服。只要有这个就够了。」
耶鲁把戴在自己手指上的戒指给我看。
「这是青铜制的便宜戒指。虽然不知道罗赛斯领地是怎样,但我们出生的故乡附近都会在孩童时期制作一个比较大的戒指。然后等这个戒指能牢牢套进手指头时,就代表自己已经成年……大概是这样子。老实说这个就算拿去卖也不值多少钱,然而现在却比任何宝石都还要有价值。」
我从耶鲁那边收下戒指,然后仔细观察。
戒指上头好像刻着某种奇怪的记号。
「这个是?」
「那是氏族的徽章。我们村子的村人还有附近村子、城市的居民,戒指上都有相同的徽章。」
哦……这么说来只要把刻有这个记号的戒指全部收集起来,就是可以简单又易懂地表示「已经杀死这么多人」的指标吧。
「不过菲尔姆王会这么简单就回去吗?」
「当然不会,要是从菲尔姆王的性格来判断,他绝对会想要从这个村子获得某些财物。所以说……」
就这样,我在耶鲁这边上了整整一个小时的交涉方法讲义课程。
※
「真受不了,逃亡真是麻烦。还不如干脆叛乱还比较好。那样子就没有必要追踪,直接当场杀掉就可以了。」
菲尔姆王懒洋洋地说着。
「真的要全部都杀掉吗?」
亲信不安地询问,于是菲尔姆王毫不在乎地回答:
「那当然。听好了,只要稍微允许这种事发生,相同的事情便会继续重演下去。」
虽然这次只有三十个人,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如果有一、两百人的话就得另当别论,叛乱的火种还是趁早扑灭比较好。
「听好了,这种凶残的行为只需要一次,然后最重要的就是要彻底杀干净。不用担心,我们已经准备好要侵略罗赛斯王之国。用到时候掠夺到的粮食,来喂饱我们的国民就好。」
「哦,是这样啊。哦不,国王有多么强悍我们很清楚。」
菲尔姆王至今跟罗赛斯王之国开战过好几次,并且都取得胜利。
正因为如此,国民才会仍无法反抗施行暴政的菲尔姆王。
只要获胜的话,就能获得金银珠宝跟土地。
而且面对连战连胜的菲尔姆王,即使发起叛乱也不可能获胜。
恐怖与尊敬,菲尔姆王就坐在维持绝妙平衡的王座上。
话虽如此,还是有许多民众怀念拉寇.亚斯的统治。
拉寇.亚斯跟菲尔姆王比起来虽然非常不擅长于战争,但也不会像菲尔姆王这样施行极端的暴政。而且征收的税金也很低。
「我杀死拉寇独立称王时,大家明明都那么开心。」
「哈哈哈,当时亚斯领地的民众都因为拉寇.亚斯对罗赛斯氏族唯命是从这点抱持着不满嘛。」
罗赛斯王之国绝对不算是一个坚若盘石的国家。所以平民们效忠的并非国王,而是统治自己土地的领主。
自己宣示效忠的领主却对罗赛斯王这种自己根本不熟悉的人哈腰鞠躬,会有些不满也是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