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章

愣。我拿出智慧型手机,向他秀出宏武的照片。

  「是这个男人吗?」

  富永从床上起身,靠过来窥探液晶萤幕,发出奇妙的呻吟声。

  「……或许……是这家伙。他的个子比我矮,体格也是这样瘦瘦的。只不过他戴著棒球帽,长相看不清楚。」

  「棒球帽?水手队的吗?」

  「水手队?」

  我切换为网页浏览器,搜寻水手队的棒球帽给他看。富永点了两次头。

  「嗯、嗯,就是这顶。」

  我感到一股寒气。

  在心里某处,我一直认定十之八九是琴美一厢情愿的臆测,但是现在得到的情报使得可能性一口气变大了。当然,这种帽子并不稀奇,到处都有卖,但仍是无法以「单纯的巧合」带过的一致。

  *

  说来令人傻眼,当天晚上,我就收到发条的简讯。他查出数位相机的主人,换句话说,即是偷拍犯的身分,连名字、住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都一应俱全。

  『上传到网路上的照片会被到处转载,要找出最先上传的那张很麻烦,不过,只要找出来,再和记忆卡里的其他照片比对,要查出是谁上传的就很容易。』

  发条在简讯中如此写道。幸好这小子对现实中的女人毫无兴趣,要是他也变成跟踪狂,那可会是一场恶梦。

  偷拍犯的名字是木岛嘉人,住址和琴美的公寓同样位于练马区。原来如此,就是因为正巧住得近,所以才能一再偷拍啊──我恍然大悟,但是不久后,我便明白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我在练马站下车时,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十一点。不过,在我寄出附上数张偷拍照的邮件给木岛嘉人之后,立刻就收到回信。我约他在站前的家庭餐厅见面。

  二十分钟后,气喘吁吁地前来赴约的是个看来年过四十的温顺男子。他打扮得相当体面,发型也整齐乾净。我一表示「我是荒川制作公司的人」,男人便立刻低下头用额头抵著桌面。

  他对于罪状坦承不讳,省去我不少功夫。这点固然值得庆幸,但他偷拍的开端令我大吃一惊。

  「我知道琴琴住在练马,所以就在这一带租房子、找工作。」

  木岛是药剂师,本来在广岛的药局工作,是为了接近桃坂琴美而搬来练马区。他并不是正巧住在练马,而是为了亲近偶像,拋弃了故乡与熟悉的职场,大老远移居到练马来。

  「起先我期待的……呃,只是在街上擦肩而过,或是搭乘同一辆电车这类的小巧合而已。」

  然而,当他尝了几次这种「小巧合」的甜头后,渐渐地再也无法为此满足,便跟踪起琴美、调查她的私生活周期,最后甚至开始偷拍。

  他说他之所以把战利品上传到网路,是为了炫耀。

  「……求、求求您,我不会再犯了,请您千万、千万别报警。」

  或许因为木岛嘉人与「企鹅黑」富永均不同,社会地位不低,他始终维持卑躬屈膝的态度。我只想快点结束话题,便说道:

  「不能再犯是当然的。只要你老实回答我接下来的问题,这次的事我就不追究。」

  「是、是。」

  「我要问的是你遗失数位相机时的事。当时你又跑去桃坂琴美家偷拍,对吧?」

  木岛顺从地点了点头。

  「对。」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应该是……上上个礼拜的事。」

  「请你详细说明当时的状况。」

  当时,木岛从「Colorful Sisters」的活动及录影行程推算出琴美会在傍晚回家,便拿著相机前往琴美的公寓。当他从停车场那一侧走向窗边时,公寓后方突然有道人影冲出来,拿著某种细长物体打落木岛手中的相机。木岛大吃一惊,连忙逃离原地。

  「那个人戴著棒球帽、穿著运动衫,手上拿的应该是球棒吧。是个年轻的男人,大概是高中生或大学生。」

  我先出示宏武的照片。

  「啊……对、对,就是他……应该没错。」

  接著,我又切换成西雅图水手队的帽子照片。

  「啊,对,他戴的应该就是这款帽子。」

  我叹一口气──看来是宾果了。

  「最后再问一个问题。你是怎么知道桃坂琴美的住址?是你自己跟踪发现的吗?还是像你这样狂热的粉丝都知道她住在哪里?」

  「……我向别人问来的。有一个琴琴的狂热粉丝社群,里头有个叫『神速王响』的人,对于琴琴的隐私瞭若指掌,我就是问他的。」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著木岛,宛若要烙下印子一般问道:

  「你付了钱?」

  「……对。」木岛细若蚊声地回答。

  遗憾的是木岛是以iTune卡的序号付款,并不知道那个捞什子王响的真实身分。不过,木岛随即又说了一句几乎可以确定对方身分的话。

  「神速王说他和琴琴是读同一所学校。实际上,他也曾经独家上传琴琴在学校里的照片到社群。」

  太棒了。我要求木岛嘉人告知那个狂热粉丝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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