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出生在一濑家,又能怎么样?」
「…………」
「伟大的柊家,再加上你可是出生名门的五士家,后面那个红头发的则是名门十条家。而我呢?我可是一濑家的老鼠。这和个人能力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吧。」
五士眯起眼睛,直盯著红莲。
「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你的个性有够别扭。」
「嗯。那你就不要再靠近我了。」
「不不,这可不行。谁叫你救过我一命。」
「所以你要一辈子为我做牛做马?」
「怎么可能。」
五士笑了笑。
「不过我可以跟你交个朋友。」
「我拒绝。」
「是吗?既然这样,虽然十条那个红头发的也问过了,那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只是顺势而为。」红莲想也不想就回答。
「不不,少骗人了。那时候,你根本不应该救我,要不然你一直装小丑就没意义了。可是,你还是救了我。为什么?」
「…………」
「也就是说,你……」
五士自顾自地胡诌起来,红莲觉得已经没必要继续听下去,转身就走。
不过,五士却对著他的背影继续胡扯。
「你根本是个好人,要不然就是怕寂寞。反正不管是哪个,救命之恩总是很难还清的。所以啦,我们就从朋友做起吧。」
红莲用鼻子哼笑一声,头也不回地说道:
「蠢死了。」
「啊哈哈。」
五士的笑声传来,这家伙真的很烦。
不过,他的声音已经愈来愈远。
「…………」
回家途中,红莲满脑子所想的,全都是五士和美十刚才所说的话。
我为什么要出手救他们?
我为什么无法忍受他们两个死在自己面前?
这种软心肠,真的是红莲的致命伤。照理来说,从今以后如果有必要──只要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或是为了达成目的,就算是小百合和时雨的性命,他都必须坚强到能够见死不救才行。
毕竟他的敌人可是柊家。
还有「百夜教」。
红莲认为,面对远比自己庞大的组织,必须一点一滴地累积自身实力,来加以对抗才行。因此,他可不能在这种地方,因为感情用事而停下脚步。
「……好人……好人,是吗?」
红莲自嘲地说著,然后皱起脸笑了。
他抬头望向天际,眼前正是他目前所住的那栋大厦。
不晓得小百合和时雨回家了吗?
他在脑海中浮现两人的脸蛋,思考如果身处相同的情况下──在遭受袭击的时候,如果小百合和时雨遭遇危险,自己真的能对她们见死不救吗?
接著……
「要是换作是你……你应该会拋下她们吧?真昼。」
他喊了声那个为了追求力量而进入另一层境界,小时候曾与自己订下约定的女孩的名字,然后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