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我不仅是冷静反思,还隐约有种心寒的感觉。我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在那么多人面前表演我的破技术,4分都嫌高。我的吉他龄还不到一个月呢。
「看来你需要多排几组曲目了。要是弹到末班车的时间,应该有很多女人等着让你上吧。」
「……今天这样还不够啊?」
我软趴趴地说。
「你白痴啊?连武道馆都还没进咧。」
我对玻璃叹口气。那有几成是真心话?
这种事到底要做到什么时候才行?直到凯斯往生净土?美国人有这种概念吗?
我将吉他盒重新背好,垂下头蜷起身。列车辗过铁轨的摩擦声一阵阵地挤扁我的虚弱心跳。
§
从此,我每周都被凯斯踹上池袋街头三次。
即使他意见一大堆,说什么根本没进步、声音没从屁股底下出来、没天分之类的,我仍将他的新歌生了出来,戴着耳机在路边一味地唱。
「玩摇滚最基本就是抄,把以前的歌也记好。」
听凯斯这么说,我便开始练习巴迪·霍利(注:Buddy Holly,一九三六~一九五九,死于飞机失事。美国乡村摇滚歌手,摇滚乐的先驱之一。其乐团「巴迪与蟋蟀(Buddy Holly and the Crickets)」两把吉他、一把贝斯加鼓组的组合,奠定了摇滚乐团的基础。正式于台前表演到逝世仅两年余的时间,就对披头四及滚石等六〇年代的超级乐团造成莫大影响。代表性歌曲有〈Everyday〉、<0h,Boy!〉等)和艾迪·柯克兰(注:Eddie Cochran,一九三八~一九六〇,于英国巡回途中死于计程车车祸。美国乡村摇滚歌手,摇滚乐的先驱之一。歌曲中唱出青少年的矛盾与欲望,其造型也堪称当时摇滚乐界典范。代表性歌曲有〈Summertime Blues〉、<C'mon Everybody〉等)等人的老歌。自己动手写吉他谱弹唱,让我发现五六〇年代经典老歌的基因也依然强健地活在DDD的音乐中,有种惊喜的感觉。真希望能够永远像这样在房间或河边抱着吉他,独自——不,是和凯斯两人,一首首地记下没有任何听众的歌曲。不过每当曲目增加,凯斯就会又催又踢地将我赶上埼京线。
后来,在一个记不清是第五还第六次的池袋之夜里,我来到东口五叉路某手机店前的广场,坐在矮树丛的围栏上弹唱。由于周围聚了不少观众,我演奏时又一如以往地以耳机遮蔽意识,迟迟没发现那几个人叫骂着往我走来。直到坐在我身旁的Miu起身并皱着眉说了些话,我才停下手抬头。三名年轻男子逼近到能踩到我脚尖的距离低头瞪来,吓得我屁股差点滑下围栏。其中两人背着吉他盒,另一个腋下夹着一组小型太鼓,可能是街头乐团吧。二人皆体格健壮、肤色黝黑、眼神不怀好意,使我下意识地后退。
「你在这里弹什么弹?」
「我们早就订好了,你知不知道?」
「最近满常看到你的嘛。」
三人凶恶的声音迎头浇下。
「呃,那、那个……」订好了?
这让我坐也坐不住,感到肚子里愈来愈冷。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喂,不要乱啦!」「人家还没弹完耶!」
观众当中迸出几句抗议,三人随之咬牙切齿地左右扫视。一个人脚尖往我大腿顶了一下。
「总之你赶快闪一边去,这里有这里的规矩,少给我随便乱来。」
「事情开始有趣了嘛。」凯斯在我背后猥琐地笑。「把他们三个都宰了,然后痛打一顿,用我的吉他。我干过好几次了,打烂两三个这种小流氓的头根本没什么。」
拜托你闭嘴好不好。我一面在心中埋怨一面从肩膀拉开吉他背带。
「你们才乱来吧。」
这时,Miu插嘴了。
「打断别人演出的人明明更没规矩。」
好几个人附和了她。接着,Miu对我投射怪罪的眼神。
「小春,你干嘛乖乖听他们的,白痴啊?这么多人来听歌,你不知道那样很对不起他们吗?」
「可是……」
「Miu你闭嘴。」
「这跟你没关系,少废话。」
来找碴的男子矛头一转,往Miu叫嚣。我不知该如何是好,脚夹着收到一半的吉他穷发慌。三人乐团与观众们愈呛愈凶,随时可能擦枪走火而扭打起来。就在这时——
「你们在干什么,还不停手。」
声音并不响亮却迅速在场中漫开。所有人都为之噤声,停下动作。
那名高壮的男子正好跨过行人穿越道,走向这里。造型狂野的金发下有双仿佛用美工刀唰唰两下割出来的煞气锐眼。年纪大约是二十五左右吧,橘色衬衫大开襟口,却不觉得突兀,肩上的大吉他盒也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自然。
「少在这边大小声。要是被条子盯上,谁都没好日子过。」
男子这么说之后,往三人乐团一瞪。
「可是,玲司哥……」抱着太鼓的人不甘地噘嘴。
「这家伙不管我们的预定,自己乱占位啊。」一名吉他手指着我说。
被称为玲司的男人不客气地上下打量我。
「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