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就是想藉此讨好我,帮自己加分吗?我不会上当。」少女瞪着我说:「我看不顺眼,这是我最讨厌的手法。」
「我没骗你。我明白你没办法相信,毕竟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我自己。」
「我不想听。」
少女说完捣住双耳,闭上眼睛。我抓住她双手的手腕,硬拉开她的手。
我们在近距离四目相对。
少女隔了一拍后,低头撇开了视线。
「你听好了,我再说一次。」我说:「你复仇的样子很美。所以,算我求你,不要说什么复仇没有意义,不要屈就这种现成的、老生常谈的结论。至少对我来说,复仇是有意义的,美丽本身就是一件再有意义不过的事。我盼望你对越多人复仇越好,哪怕我自己包含在这些人里面,也不例外。」
我被她挥开手,还被她用力在胸口推了一把,就这么往后一倒。
我仰望天花板,心想会被拒绝也是理所当然。哪有人突然听到杀了自己的凶手说「我喜欢上你了」还可以接受的?
而且我本来没打算要说这么多,一开始我想说的就只有「我对你的复仇产生共鸣,这么做是正确的,希望你不要就此停手」而已。什么叫做「我似乎喜欢上你了」?会不会只是一个二十二年来从未好好面对过这类感情的人,面对一个小了足足五、六岁的软脚杀人魔,产生了一种类似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错乱呢?
我呼出的气,呼在少女朝我伸出来的手上。
我战战兢兢地伸出手,她的手就牢牢抓住我的手,把我拉起来。
我想起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情形。
当时雨下得很大。
少女握住我的手不放,沉默良久,表情像是在说:「我在做什么呀?」她注视着我们牵在一起的手,似乎正在拚命思考自己无意识中做出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忽然间,她放松手指的力道,我们的手倏地分开。
「好了,你赶快准备。」少女说:「现在也许还赶得上最后一班电车。」
少女看到我哑口无言地杵在原地,露出得意的表情。
「怎么了?你不是喜欢复仇时美丽的我吗?」
「……对,没错。」
我好不容易才挤出这句答案。
「我实在难以理解。」少女灌注了她卯足全力的嘲笑说道:「而且就算被你喜欢,我也不会高兴。」
「无所谓。你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所以不管你多么讨厌我,还是会让我留在你身边。」
「你说得没错,这非常不合我意。」
说完,少女就一脚踏在我的脚背上转动几下,不过力道并未强到会让我觉得痛,而且两只光脚丫碰在一起的感觉滑溜溜的很舒服,和某种动物对同伴表示亲昵的方式有些相像。
外面似乎已经很冷了,所以我们穿上冬季用的外套出了房间。我擅自借走一辆停在公寓屋檐下、多半是陌生邻居的脚踏车,让少女坐在载物架上,我则站起踩着踏板,在通往车站的路上飞快地骑着。握住龙头的手转眼间就冻僵,暴露在干燥冷风中的眼球在剌痛,显露在寒气中的小指伤口则一阵阵作痛。
爬上一段很长的上坡路后,就是一段衔接到车站的细窄下坡路。我让尖锐的煞车声回荡在沉睡得鸦雀无声的住宅区内,一路往下滑。似乎是我骑得太快,少女觉得有危险,便紧紧搂住我的背。我现在就只是为了这个目的,盼望这条下坡路最好永远不要有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