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离去了,但二十余名的孩子们继续留下来担任七号街探索队。
他们知道新城市叫做边缘城,正在蓬勃发展,也知道那里建立了收容孤儿的设施。但是他们觉得自己对建立城市很有贡献,没有依靠大人的力量也能活得好好的。似乎没有理由离开这里。也有人认为被人唤做孤儿受人保护很丢脸。然而无论孩子们多么以自己为荣,城市工程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主要工程都改为以各地运来的大型机械进行。丹泽尔等人合力搬运一条钢筋时,大型起重机早就将一整栋房屋原封不动地吊起来运到别处了。探索队的同伴也一个、两个地逐渐脱队。一天夜晚,丹泽尔数了数同伴,发现连自己在内只剩下六个人。大家都在饿肚子。最后一个女孩子也说要去边缘城。
* *
丹泽尔噗哧一笑。
「怎么了?」里夫不解地看着他。
「我很讨厌那个女生。男生明明都嫌女生碍事,但又想加入有那个女生的小组。人数减少到十人以下时工作好难进行。」
里夫也笑了。
「不过,我现在能够明白。我觉得那时候,该怎么说呢?我们已经变得能为这种没甚么大不了的事情烦恼或是生气了。」
「得感谢那个女孩子了。」
「她已经不在了。」
* *
当他醒来,发现探索队只剩下自己跟一个叫做瑞克斯的男生两个人。
「这样顶多只能找螺丝或电灯泡啦。」
丹泽尔笑着说。
「赚不了几个钱啊。」
瑞克斯也笑嘻嘻地说。
「我去买早餐。顺便找找工作。」
「那你等我一下。」
瑞克斯走到藏有金库的地方打开盖子。
「喂,丹泽尔!遭小偷了!」
金库中只剩下连一块面包都买不起的金额。两人默默地坐在那里好一段时间。先开口的是瑞克斯。
「看来只能到边缘城过日子了。不花一毛钱拿人家的食物。」
「输了。」
「嗯,输了。但我不想饿死。」
突然丹泽尔想起了父亲说过的话。
「抓老鼠来吃吧。」
「老鼠?」
「嗯。听说贫民窟的人都很穷所以会吃老鼠。灰色的,看起来脏兮兮的老鼠。反正这里是贫民窟,我们又很穷。」
「你是认真的吗?」
「嗯,我也敢吃老鼠。我要成为真正的贫民窟的小孩。」
瑞克斯慢慢地站起来,拍了拍满是灰尘的衬衫与裤子。丹泽尔也站起来看看四周。
「我们需要长枪。」
「你自己去抓吧。我从出生的时候就是贫民窟的小孩了。」
丹泽尔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试着想挽回。
「——我不知道是这样。」
「知道了又怎样?就不跟我做同伴了吗?」
「我才不会这样!」
「很难说喔。毕竟你是高高在上的钢盘的小孩嘛。」
「瑞克斯——」
「你记住。这附近的老鼠泡在你们排放的汗水里,身上都是可怕的细菌。根本没有人会去吃那种东西。」
瑞克斯丢下这句话后就离开了。
* *
丹泽尔叹了口气。
「我没有追上去。因为我觉得他不会原谅我——」
「为什么?」
「因为我毕竟是上面来的小孩。待习惯了的车站附近,或是满是瓦砾的七号街一带还好,但根本没想过要去其他贫民窟。我想我没去边缘城,大概也是因为我觉得那里跟贫民窟没两样,是个贫困、肮脏的地方。」
「瑞克斯呢?」
「他很好。不过还是不肯跟我讲话就是了。」
「还好。你们还有和好的机会。」
* *
丹泽尔手拿用捡来的棒子削尖做成的长枪四处找老鼠。他打算把它抓来吃。爸爸。贫民窟的人原来是不吃老鼠的。但我决定要吃了。因为我既没有钱也没有工作,而且这里比贫民窟还糟。我是七号街的孩子,在这种地方是长不大的。
孤独夺走了丹泽尔活下去的意志。虽然跟七号街消失时状况是相同的,但跟那时候不一样的是,丹泽尔坚信再也不会遇到像双亲、阿卡姆、露薇、加斯金、探索队这些支撑自己至今的人了。
他觉得自己再也笑不出来了。人生没有欢笑就没有意义。对吧,妈妈。身上都是可怕细菌的老鼠应该能够帮助我。
* *
「喂喂喂!」不知道从甚么时候在一旁听着的强尼大叫起来。
「我那时候是这样想的。